3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浩东主持召开会议,听取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常委会法工委和省教育厅关于《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若干规定(草案)》立法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护航学生心理健康,立良法、促善治,凝聚全社会共识,共同营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成长环境。
会议现场。
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立法工作,法规草案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湖南成为全国率先从省级层面以专项立法形式启动保障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省份。座谈会上,杨浩东肯定了前期立法工作阶段性成果,指出立法工作要以提供“沃土、阳光和雨露”为使命,推动全社会形成重视、关爱和保护学生的良好氛围,以法治力量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浩东在会上讲话。
杨浩东强调,立法须牢记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初心,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切实回应学生、学校与家长的现实需求。要科学界定边界,正确区分成长过程中的正常情况、阶段性困扰及心理健康问题,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宽容、尊重和爱护,避免过度泛化、防止贴标签现象。要针对大中小学生不同年龄段的认知特点和发展需求,细化具体条款;分类规范责任义务,区别倡导性、义务性、禁止性条款进行精准设计。要开门立法凝聚共识,广泛吸纳不同部门和不同群体的意见建议,增强各责任主体对法规的接受度。要注重收集和研究学生、家长和学校的意见,凝聚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各方共识,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促进学生心理健康。
来源:湖南人大融媒体中心
作者:陈航 摄影:黄 飞 飞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