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生态始终是人大依法履职的重点方向。连续多年用法治手段呵护绿水青山,取得良好效果。该县先后获评“国家卫生县城”、“全国绿化模范县”、“省级园林县城”以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等一块块闪亮的城市标签。
新晃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有关森林法律法规,在发展规划、森林保护、造林绿化、经营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近三年来,全县实施人工造林2.62万亩、森林抚育13万亩、封山育林2.7万亩、义务植树125万株。森林覆盖率高达72.5%。
此外,新晃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等手段依法监督,先后就全县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林业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主动监督、依法履职换来的是森林安全等生态环境的持续优化。全县森林资源得到充分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增强。以“三禁融合”为支撑,围绕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开展“洞庭清波”“春雷”行动,实行最严格的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制度。生态修复不断厚植,林业产业持续发展,绿色经济不断提升。
为加强森林安全,新晃人大常委会针对全县境内森林覆盖率高、清明节及春耕冬种等森林火灾隐患较多的问题,在充分调研、广泛收集民意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决议》,该《决议》从切实履行责任、建立有效机制、明确重点时区、加强日常管理、倡导文明祭祀、强化监督支持、严格责任追究共十二个方面对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切实筑牢全县森林安全防火墙,成效显著。年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82.9,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6%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下,森林火情当日扑灭率100%。
在新晃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下,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人大的审议意见积极作为,结合利用自然优势与特点,因地制宜率先探索出了一条以“山上禁伐禁猎、水中禁捕禁渔、城里禁市禁食”为主的“三禁融合”新路径。与省际边界县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形成跨地域、跨领域、跨层级、跨部门“一体化”共治格局。三年来,退化林修复4000亩、封山育林2.7万亩、退耕还林4894亩,完成裸露山体绿化2000亩,实施三边绿化2000亩。新晃始终立足丰富的生态资源优势,以新晃黄牛、新晃黄精、新晃侗藏红米等特色产业为主导,不断将生态价值转变为经济价值。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林下黄精种植面积达4万亩,解决群众就业1.5万余人。(实习编辑:席筱梅)
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
作者:彭晓柱 吴泽炼 吴宗泽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