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远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积极探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方式和途径,创新开展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对政府工作部门进行工作审议、对重点承办单位代表建议办理进行评价等工作,以“四大评议”为重要抓手,不断深化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彰显民主魅力。聚焦民生“大事”,兜牢群众“小事”。宁远县人大常委会将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县乡镇逐步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按三个阶段(即项目征集初定阶段、项目审议票决阶段、项目监督评估阶段)、六个环节(即项目征集环节、项目初定环节、项目审议环节、项目票决环节、项目实施监督环节、项目评估环节)进行。目前,乡镇人大按照“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的原则,全面推开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由民监督”“由民评价”转变。两年多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共票决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容优质医疗资源”“增强环境保护”等100余项民生实事项目。乡镇人大主席团将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形成人大代表票决、工作任务分解、年中听取汇报、年末开展满意度测评的监督流程,由“事后跟进”变为“全程参与”。每年年底,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乡镇人民政府上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大会主席团向全体代表通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优秀项目给予适当奖励。对未如期完成、执行不力的,乡镇人民政府向人大代表作出解释与说明,人民群众民主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实现了当家作主。
二、“两员”履职评议让人民感受公平正义。开展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的履职评议,是监督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宁远县人大常委会一直在创新监督司法部门的方式,探索制定《宁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法、检“两院”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工作方案》。评议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薄弱环节,历时半年之久,组织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等开展了走访调研、抽查案卷、旁听庭审、知识测试、民主测评等一系列评议工作。2022年12月19日,宁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首次专题听取了对县法、检“两院”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共50余人现场对县法、检“两院”5名员额法官、3名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和满意度测评。两年多来,已对县人民法院15名员额法官、县人民检察院9名员额检察官进行了履职评议,有效促进了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人大意识和接受人大监督意识的提升,使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司法权源于人民,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应该成为一种责任、一种品质、一种习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重点承办单位代表建议评价评出人民满意度。“一份代表建议,蕴含一份期盼,承载一份责任。”代表建议来自基层、源于实践,反映的是民意民声,体现的是民愿民盼,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鲜明的人民性、突出的时代性。办理代表建议,办的是民生实事、解的是百姓难题、增的是人民福祉。近年来,宁远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建立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实行“三个面对面”办理机制,推行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政府领导领办、相关委员会专项督办、代表工作机构协调督办代表建议工作模式,推动政府制定出台《宁远县政府系统办理建议提案工作考评细则》和《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创新设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每年财政预算200万元用于解决代表提出的乡村最急需、群众最急盼、受益最直接而又无项目支撑的“小实事”,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从“纸上”落到“地上”。常委会会议每年对重点承办单位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已先后组织200余名县人大代表对314件重点承办单位的代表建议进行了评议,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2023年代表建议的办理满意率、问题解决率达到历年新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得到了《人民之友》、人民代表报的宣传推介。
四、工作审议奏响民主监督“最强音”。对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审议是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有效方式,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现形式。宁远县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不断修订完善《工作审议实施方案》。从2022年开始,利用五年时间对政府工作部门工作审议全覆盖。审议过程中,采取法律法规测试、问卷调查、明察暗访、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政府组成部门贯彻实施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办理县人大通过的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人大任命部门负责人履职等情况进行工作审议和满意度测评,推动被审议单位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和测评结果,书面报告县委并向社会公布,建议县委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干部使用和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的依据。两年多来,已对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卫生健康局、司法局等12个政府工作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对12名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督促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出台政策,推动解决了农业投融资机制、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分级诊疗新机制的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目标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习编辑:席筱梅)
来源:宁远县人大
作者:曹辉正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