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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湖南人大融媒体中心 作者: 编辑:曹玉玲 2024-12-20 16: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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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7日至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剑飞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表示赞同。大家认为,这次执法检查按照“立标打样”要求,紧紧扣住法条、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创新求实、实现全面覆盖,有效推动了法律法规实施和部分重点难点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做好财税支持、创业创新、市场开拓、政务服务、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法治护航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氛围日益浓厚。同时指出法律贯彻实施中还存在学法普法不够深入、融资难题化解不力、营商环境依然欠优、涉企行政执法过频过多、企业合法权益难以有效保障等问题。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主要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深化学法普法,提高法律知晓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新一轮“一法一办法”宣传普及活动,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帮扶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常态化学法用法机制,提高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依法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水平。采取专题宣讲、以案释法、送法上门等形式加强企业普法,强化企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依法促进自身发展的意识。

2.压实法定责任,强化政策制度供给。落实“法”第五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进一步明晰各级政府及工信、财政、金融、科技等部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职责,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等机制;各市州因地制宜制定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健全中小企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涉企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服务职能。落实“法”第十七条关于加强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规定,进一步压实金融机构、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等各方责任,持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落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加大助企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和直达快享力度,健全政策落实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3.加大支持力度,激发中小企业活力。落实“法”第六条、“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完善中小企业运行动态监测分析机制,各级针对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中小企业特点给予差异化指导和引导。落实“法”第八条至第十条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的安排设立和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引导作用,着力育精、育新、培优、培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和“办法”第八条、第十一条等规定,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积极推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特色金融产品,探索技改信贷、数字化转型信贷等信贷模式。落实“法”第三十七条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规定,优化中小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育、留、用”全链条服务体系;制定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4.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1+N”政策法规体系,以法治之力为中小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落实“法”第三十八条、“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深入推进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坚决消除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隐形壁垒。落实“法”“办法”关于帮助企业降成本的规定,落实“法”第二十九条和“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等规定,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更大力度降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落实“法”第五十条至第五十六条、“办法”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二条等关于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规定,深入推进中小企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整治市场乱象,依法加大对侵犯中小企业权益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涉企检查监督工作机制,强力整治“一刀切”执法、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整治。

5.巩固检查成果,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省直有关部门适时对衡阳市建立企业赋“码”保护机制、长沙市成立产业投资基金、娄底市设立企业家日等依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推广。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列出清单,分专题分领域深度剖析,分阶段分批次进行整改,对“新官不理旧账”、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

来源:湖南人大融媒体中心

编辑:曹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