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城市天际线管控若干规定(草案)》。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同志介绍,当前,我省有的城市风貌管控欠缺,有的自然山水和历史文脉保护不严,城市空间管控无序、部分地段立面呆板天际线不美观等问题突出。为深入解决我省城市风貌管控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制定专门法规。
规定草案对天际线、山际线、城际线进行了通俗化描述:天际线是指城市建构筑物及自然山水等与天空交汇的轮廓线;山际线是指自然山体与周边建构筑物等构成的轮廓线;城际线是指城市建构筑物与周边环境围合形成的轮廓线。
规定草案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深化城市风貌特色设计,划定三条际线重点管控区域边界,明确城市高度控制、通透性、建筑退让等控制要求,分区分类提出建筑体量、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的设计原则,构建城景相融、显山露水、错落有致、疏密有度的空间格局。规定草案同时明确,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时应当将三条际线管控要求落实到地块建筑高度等控制指标中,未体现三条际线管控要求的,应当依法修改完善。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应当更加明确三条际线的概念和作用,认识到三者既相互独立又有机融合的关系。应着眼城市细节的管控,增加对户外广告、工程、消火栓、井盖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管控,同时将建设工程围网、围挡、架空管线等临时设施纳入管控。建议在管控三条际线的过程中,将城市通风廊道规划和热岛效应缓解写入法规。要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明确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增强法律的刚性和约束作用。
来源:湖南日报 湖南人大融媒体中心
作者: 郭宸 摄影:黄 飞 飞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