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听取了省检察院关于司法救助工作情况专题汇报。
3月29日上午,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听取了省检察院关于司法救助工作情况专题汇报。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龙朝阳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劲汇报了全省检察机关近3年来开展司法救助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发言,提出了意见建议。
龙朝阳指出,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形成了“一把手”工程、一个工作体系和一个救助模式“三个一”工作格局,实现了从因访救助向因案救助、单一救助向多元综合救助、坐等群众上门向积极主动救助“三个转变”,取得明显成效,彰显检察司法温度,应予充分肯定。
龙朝阳强调,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具体实践,是实现现代法治文明和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志,也是推动社会治理、维护和谐稳定的有力手段。一是抓规范。要严格按照程序、条件、标准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加快数字赋能进程,探索建立全面、客观、精准、及时的司法救助线索智能化采集模式。二是抓协同。要加强与信访、教育、民政、人社、妇联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做好信息共享。整合司法、企业、慈善等救助资源,扩宽救助资金渠道。加大人大对司法救助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力度。三是抓拓展。要深化类案分析研判,对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注重把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的大格局。四是抓宣传。要及时总结、推介典型案例,扩大司法救助工作的知晓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机关“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法治担当和为民情怀。
来源:监察和司法委
作者:徐颖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