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民侨外委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
4月30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民侨外委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旭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查了《江华瑶族自治县瑶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和《城步苗族自治县巫水保护条例》。江华瑶族自治县和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并就条例有关情况作了说明。委员会组成人员发表了审查意见,会议同意将两个条例提交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旭晟出席会议并讲话。
胡旭晟指出,立法具有引领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赋予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这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一项宝贵资源,要充分行使好、运用好。
胡旭晟强调,民族自治地方要加强对本民族特色的研究,正确把握本民族文化与中华文化的关系,对其中优秀的部分加以传承和保护,共同推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要加强对民族自治立法的研究,充分借助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基地等平台和智库的力量,在讲好“法言法语”、正确行使立法变通权等方面强化研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要深化立法跨区域合作交流,探索在民族医药保护、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跨区域立法合作,通过协同立法共同推动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文富恒主持会议。
来源:湖南人大融媒体中心
作者:姚岳龙 摄 影:黄 飞 飞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