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任命,意味着沉甸甸的责任;一叠书籍,彰显着法治理念的践行。
4月29日召开的株洲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首次出现“赠书”环节。
当天,会议任命罗厚清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罗厚清副主任为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任命陈喜萌、廖思异为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兼职委员。
表决通过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光跃为三人颁发任命书并赠送法律书籍。
为什么要赠书?背后的逻辑不难理解。就是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善于用法治思维方式解决问题。
坚持法治思维、人大视角,积极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这是今年来株洲市人大常委会行权履职突出秉持的重要理念。
一个细节让这样的理念再次凸显。
当天的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与以往不同的是,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不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工作总结,而是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深刻分析自身在大气污染防治法定职责落实等方面的做法和不足,提出改进方向。
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则更具“问题意识”。比如部门职责边界不够清晰、扬尘污染防治存在短板、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未形成合力等。
事实上,大气污染防治法“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作为“法治护绿行动”重要内容,从方案起草、检查过程,再到最后形成执法检查报告,都体现了依法有据,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更好推动相关问题解决。
今年以来,这样的理念已贯穿在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具体工作中。
2月29日,株洲首次举行地方性法规交付仪式,《株洲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株洲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两本“小册子”,分别交付给分管副市长唐文发、易湘东。
3月28日,全市人大系统“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召开,要求积极开展好“法治护企人大行”“法治护绿人大行”“法治护安人大行”三大行动,以及五级人大代表集中进站履职行动。全市人大系统创新工作交流会召开,要求站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工作创新,站在人大的角度去谋划创新。
这些高规格的安排、部署,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坚持法治思维、人大视角,推动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全面提升,推动制度自信更加深入人心、人大工作更加提质增效。
细节变化,见证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株洲实践不断丰富完善。
来源:株洲市人大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