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主持召开绿心条例修订立法专班第四次工作会议。
1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主持召开绿心条例修订立法专班第四次工作会议,听取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条例修订情况的汇报。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参加。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在会上讲话。
陈飞指出,绿心条例修订要解决规划不精准、农民建房失管失控、投入不足发展落后、绿心不绿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提升绿心品质,提高区域内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要明确条例与规划及规划之间的关系。绿心规划要根据条例确定的原则进行编制,确保科学、务实、精准、协调;长株潭三市规划及区域内其他规划要与绿心规划相协调,服务、服从、支持绿心规划。要明确分区管控的原则和总体要求。优先保护区内的产业和人口要做减法,绿心保护和提质改造要做加法;融合发展区要有效保障优先保护区功能的实现,并与长株潭三市发展融合,成为践行“三高四新”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部门职责要简明完整。围绕绿心保护中,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林相提质改造、违规违章建设整治、“四水共治”、污染防治攻坚等方面突出问题,明晰各部门职责。各方责任要更加具体。省委省政府领导条例修订、规划制定和督促落实,部门承担指导、投入和监管责任,长株潭三市党委、政府承担绿心保护、建设、投入的主体责任,县市区、乡镇要落实具体责任。绿心保护资金投入要持续加大,保持强度,绿心地区土地增值收入要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绿心地区建设。要建立绿心保护考核奖惩机制,并强化结果运用。
陈飞强调,条例要明确方向性要求,内容要有干货,措施要硬,更具科学性和刚性,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会议明确的原则要切实落实,不打折扣。立法专班各单位要调集精干力量,第三方“智库”要发挥好支撑作用,各方共同努力,抓紧开展工作。
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李大剑,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文志强,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肖迪明,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秋菊等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湖南人大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湘涛 摄影:彭团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