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听取省高院关于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工作专题汇报。
2月28日,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听取了省高院关于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工作专题汇报。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龙朝阳出席会议,副主任委员段成钢主持会议。
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尹小立汇报了全省法院2023年破产审判、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发言,提出了意见建议。
龙朝阳指出,全省法院围绕扎实开展破产审判工作,在推动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走深走实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应予充分肯定。
他强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和优化破产处置工作。加大对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破产领域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普及破产理念。要进一步总结提高,充分发挥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作用。梳理重点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经验,形成制度化安排或指导意见,推动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法治化、规范化。要进一步优化司法审判,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加强业务指导,注重破产审判团队建设和风险防范,避免因破产案件衍生其他案件,形成新的诉源、访源。要进一步强化保障,加强人大对破产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在法治政府建设协同调研和专项监督中,了解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情况,督促各有关部门建立并完善覆盖企业破产全流程的配套措施,积极探索破产领域府院协调机制“小快灵”立法。
来源:湖南人大融媒体中心
作者:徐颖
编辑:曹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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