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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在怀化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

来源:湖南人大融媒体中心 作者:郭宸 摄像/影:周洁 编辑:黄飞飞 2024-09-05 20: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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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至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率执法检查组到怀化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并同时检查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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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组在茅谷冲溪,检查黑臭水体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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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组在湖南兴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检查炉窑熔炼废气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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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组在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检查臭气治理、锅炉废气处置、固废处理和水污染防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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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组在湖南五新模板有限公司,检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情况。

执法检查组明察暗访相结合,既深入企业、工程项目和突出问题整改现场,与有关单位、企业和项目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围绕黑臭水体、污水处理、废气臭气治理等方面开展检查;又不打招呼直插现场,以随机检查和重点摸排等方式,调研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在怀化贯彻执行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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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执法检查汇报反馈会。

4日下午,检查组组织怀化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填写法律知识调查问卷,召开执法检查汇报反馈会,听取怀化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情况的汇报,并向当地反馈执法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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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在会上讲话。

乌兰指出,此次执法检查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省委相关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推动“法治护绿人大行”见到实效,用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南提供有力保障。要以执法检查为契机,高举“法”的武器,切实找准污染之源、完善解决之策、促成向好之势,让绿水青山成为三湘大地最靓丽的名片、最惠民的福祉。

一是责任要进一步压实。贯彻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既是政治责任,又是法治责任,二者高度统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讲法治,在讲法治的基础上讲政治,扛牢政治责任、落实法治责任,对照“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找准“位”与“责”,通过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守护好蓝天白云,以实际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监管要进一步从严。要用好法律武器,从中找方法、找手段,紧盯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综合运用公开通报、约谈问责、挂牌督办等措施,让法的威严立起来、牙齿“咬合”起来。

三是治理要进一步深化。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科学控尘、抑尘、降尘,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重点深化工业源、面源、移动源“三源”治理,严厉打击各项违反“一法一条例一规定”的行为。

四是力量要进一步聚合。既要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又要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系统发力。要聚法治之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聚焦大气污染防治突出紧迫问题,选准“小切口”、善用“小快灵”,进一步优化法治供给。要聚科技之力,加快建设生态环境天空地一体化智慧感知体系,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智能化水平。要聚各方之力,“一府两院”立足本职本位,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强化企业环保主体意识,引导企业依法履行治污责任;发挥1.3万名五级人大代表的引领作用,凝聚全社会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共识共为。

五是发展要进一步转型。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根本在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既要不折不扣抓整改治“已”病,又要举一反三挖根源防“未”病,倒逼发展观转型、政绩观端正,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环保产业,真正实现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质量”协同并进。

来源:湖南人大融媒体中心

作者:郭宸 摄像/影:周洁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