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办组成人员履职培训班。
集中充电蓄能,提升履职水平。
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办组成人员履职培训班。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副主任张剑飞、陈飞、胡旭晟、周农、彭国甫,秘书长王晓科出席。
培训班现场。
据了解,以培训班的形式对组成人员组织学习,这在省人大常委会尚属第一次。
为啥学?
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面临的要求“芝麻开花节节高”,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所担任的职责比过去更重,所履职的要求比过去更高,这就需要用更积极的态度和更高的热情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推进会精神,以及最新法律法规,用更开阔的视野来观察和分析新现象、新问题,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投入履职工作。
今年是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新当选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迫切需要加强学习,尽快熟悉人大情况。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前,常委会特意拿出一整天的时间举办履职培训班,有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尽快转换角色、进入状态,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担负起法定职责,开展好各项工作。
制图/彭团
学什么?
关注三个“国之大者”
课程丰富高效、关注“国之大者”,是不少参会人员的深切感受。翻开培训课程安排表,可以看到,短短一天时间,安排了四堂课,既有专题辅导,又有专题讲座,还有履职交流,全方面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电蓄能”。
立法法是“管法的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基本法律。今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新修改的立法法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行使好立法权,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支撑。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立法法,是每一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工作者的基本要求。培训班第一堂课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就《立法法修改与地方立法工作》作专题辅导。课程内容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立法法修改的背景和意义,立法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与精神,地方立法体制,地方性法规的权限范围和重点方向,地方立法的程序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详细的解读,对大家准确把握新修改的立法法的丰富内涵和具体规定,做好新时期地方立法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指导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司长赵鲲以“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题,从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基本认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内涵及特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功能定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多样化路径、需要把握的基本原则和重要任务等五个方面为大家作报告。他认为,各地情况不同,发展集体经济必须坚持多元化多样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职能之一。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杨志勇就“努力开拓新时代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新局面”这一主题进行讲解,他结合自己多年工作实践和思考研究成果,围绕准确把握人大监督的基本原则,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展现人大监督的巨大制度功效,着力健全人大监督制度机制供给四个方面,对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做了详尽生动的阐释。
老带新!给履职能力“加油”
“记得2017年底在审议《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时,我基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立法‘放水’案件的警示,将审议草案的核心条款逐字逐句与上位法比对,发现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中,我省草案没有‘旅游’这两个字。我在小组审议发言时指出了这一问题,后来修改草案时补上了这两个字,堵住了地方立法中的一个小‘管涌’”。
列席代表正在听讲。
培训班上,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原副主任委员詹鸣将自己的履职故事娓娓道来。他围绕树立正确的委员观、权力观和履职观等方面,就如何当好一名常委会委员作经验介绍,引起大家的强烈共鸣。
培训班结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之以恒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依法行使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来源:湖南人大融媒体中心
作者:彭团 摄影:彭团 王怡茜(实习)视频:张可可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