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市纪委监委对近年来查处的6起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原庭长瞿武贵醉酒驾驶问题。2020年6月6日晚,瞿武贵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因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决定对瞿武贵不起诉。2021年10月,瞿武贵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2.浏阳市沿溪镇花园村党总支原委员、村委会原主任张景波醉酒驾驶问题。2020年7月24日晚,张景波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0年10月,张景波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0年12月,张景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芙蓉区育才三小原副校长苏宏亮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9月11日,苏宏亮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给予罚款17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1月15日凌晨,苏宏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1年9月,苏宏亮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14000元。2021年10月,苏宏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4.长沙市湘湖管理局工作人员刘洋醉酒驾驶问题。2020年12月12日凌晨,刘洋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因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决定对刘洋不起诉。2021年7月,刘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记大过处分并降低薪酬待遇。
5.浏阳市财政局四级主任科员黄阳波酒后驾驶问题。2020年6月12日,黄阳波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2020年8月,黄阳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征地拆迁中心工作人员杜衡懿酒后驾驶问题。2019年3月27日,杜衡懿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给予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7月9日,杜衡懿再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给予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杜衡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长沙市纪委监委)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