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于2018年12月修订,随着基层社会治理的不断变化,建议增加城市居委会干部职数”,“要将禁止‘飞线充电’纳入正式法规,更好保护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一条条来自基层群众的建议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采集员收集上来,为良法善治积极建言献策。2023年3月,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桂阳县鹿峰街道、正和镇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桂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工作要求,以“四个坚持”扎实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走深走实,全力保障立法反映民情、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
坚持高位推动,强化“建”的保障。桂阳县委高度重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坚持把两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作为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县委书记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多次现场调研,研究解决信息采集点建设等问题20余个,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深入两个基层联系点,全面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采集点及信息采集员考核制度》《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采集及上报制度》《桂阳县鹿峰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反馈及激励制度》等4项制度落实,以制度开展工作,用制度规范管理,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县级与试点的两个乡镇街道累计安排资金20余万元,用于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经费、场所建设等方面,强化阵地建设。在此基础上,县财政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场所、有设备、有人员、有经费。
坚持精准发力,打造“优”的队伍。根据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需要,首批选聘了23名信息采集员,均为基层经验丰富、群众基础较好的人大代表和法律工作者,并专门明确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专职负责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确保了基层立法联系点正常运转和作用发挥。针对目前基层立法联系点专业人员不足、法律专业水平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在组织培训的同时,扩大信息采集员选聘范围,将政协委员、专技人员、法律人士等充实到基层立法联系点队伍中,以更优的队伍高质高效上报立法建议,做好“民言民语”向“法言法语”的转换。
坚持发挥优势,提升“联”的实效。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以来,该县始终将其作为连接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直通车”、民意征集的“连心桥”、民主立法的“推进器”,在对法规草案等征求意见时,注重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沟通,以屋场会、田埂会等方式,征求到群众原汁原味的立法意见建议20余条,其中“关于加强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建议”引起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并被采纳,目前正在论证意见征集中,为立法贡献了群众智慧。同时,在充分听取人民群众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过程中,突出立法联系点的普法宣传作用,组织信息采集员进村上法治课30余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万余份,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
坚持探索创新,拓展“点”的功能。在工作推进中,基层立法联系点除开展立法相关工作外,充分发挥信息采集员是人大代表的优势,与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工作相互衔接、紧密配合,采用“出门一把抓、回来再分家”的工作模式,在进行立法调研征求意见的同时开展代表视察,同步收集“老旧小区道路建设”等民生热点难点问题18件,并逐一解决到位。并加强探索创新,将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党群服务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等各类平台融合发展,与经济发展、法治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协同推进,积极整合基层有限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扩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社会影响,做到“一点多用”。
来源:桂阳县人大
作者:陈石武 李登科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