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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注重以人大视角法治思维践行“浦江经验”

来源:信访办 作者:邓基 韩航 编辑:黄飞飞 2023-09-11 15: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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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万工程”“浦江经验”重要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把握其中的内涵要义和实践遵循,始终立足人大视角、法治思维,围绕“四个聚焦”精准发力,用心用情用力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惠民生,积极探索打造“浦江经验”的湖南人大版本。

聚焦初心,两级党组带头下访接访。

专题学习、统一思想,利用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研讨,从法治和民主的视角,深刻体悟“浦江经验”凝结的根本宗旨、人民立场、群众观点,把握人大信访工作的特点和优势,努力跳出即接即转的传统模式,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主动到矛盾多的地方去,把群众当家人去体贴、把群众的事当家事去解决,真正扛牢“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擦亮人大为民初心。

迅速部署,督办落实,明确8月为集体下访月,常委会党组成员每人至少下访接访1次,机关党组成员每人至少下访接访2次,提前公示、开门接访、现场处置,跟踪落实,对情况复杂的重点问题明确时限、挂账推进,15天内适时开展“回头看”,对进展不力的再次督办交办,确保问题解决到位。下访期间共接访142批、205人次,推动解决各类问题105个。

巩固成果、拓展提升,探索建立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成员常态化下访接访制度,党组(主任会议)成员每年到一个县开展1次下访接访,重点接访涉及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和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探索建立代表恳谈会制度,每月从接访件中遴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案件,邀请相关领域的部分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听取意见、了解实情,努力推动问题解决。

聚焦法治,彰显人大信访工作担当。

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谋划、推动信访工作,既通过法律程序、法治轨道解决信访问题,又通过信访渠道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推动“法治湖南”“平安湖南”建设贡献人大担当。

注重在“依法处访”上做好文章,严格对标《信访工作条例》,不断落实落细诉访分离、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处理信访事项。主题教育期间,共接待信访525批1603人次,推动一批信访问题得到有序解决,让群众“苦脸”变“笑脸”、“怨气”变“和气”,18名群众专程送来锦旗感谢。

注重在“普法宣传”上做好文章,将法治教育贯穿于接访、办信、督查督办等信访工作全过程,坚持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努力做到“处理一个信访、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方群众”,引导群众持续增强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真正把接访过程转化为普法过程。

注重在“完善法律”上做好文章,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类研判,努力从个性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不断填补法律空白,实现破一道难题、立一部良法、解一类信访。比如,今年以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群体多次赴省上访,省人大常委会从信访发现问题入手,依法打包修改了我省计划生育条例,并督促省人民政府健全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出台相关政策,以法治力量,推动解决全省10.17万人口规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急难愁盼”问题。

聚焦民主,助力源头化解信访矛盾。

两级党组在调研和接访过程中深深感受到,大部分的信访都是合情合理的,信访根源大都在于决策前听取群众意见不够、实施中尊重群众意愿不够。省人大常委会着眼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湖南范式,把发扬人民民主与解决信访问题结合起来,更好发挥制度优势,在科学决策、基层治理中疏浚源头。

将民主贯穿于立法为民的全过程,努力从法律层面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布局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15个、信息采集点110余个,实现提质扩面,做到每项立法都做到专家论证、立法调研、征求代表意见、网上征集意见、听取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倾听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比如,湖南省实施红十字会法办法修订时,向社会发放立法调研问卷近10万份,整理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900余条,使立法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

将民主贯穿于监督为民的全过程,坚持哪儿的问题群众反映最突出,就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在哪儿。聚焦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等事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点领域,部署实施“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法治护安人大行”“法治护绿人大行”“法治护企人大行”等子行动,切实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以民生监督推动民生难题有力破解。

将民主贯穿于履职为民全过程,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基层治理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破解“群众诉求难、矛盾解决难、处置满意难、问题跟踪难”的问题。主题教育期间,部署开展“深入基层听民声,汇聚民智促发展”代表小组主题活动,沈晓明书记、毛伟明省长等省级领导带头以省人大代表身份参加所在代表小组活动,示范带动全省14.5万五级人大代表全部“下组进站”;纵深推进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建成人大代表联络站1万余个,实现乡镇、街道平台“建管用”全覆盖、提质效;人大代表向12345热线反映社情民意3969件,回访满意率达93.23%;着力完善“大督办”格局,督促办理代表建议1455件,推动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得到解决。

聚焦机制,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针对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量居高不下、重信重访比例不降反升的现状,省人大常委会正积极探索出台相关意见,努力打通“研、交、督、评”全流程,不断提升涉法涉诉信访办理成效。

认真研。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邀请人大代表、员额法官和检察官、律师、专家学者等参与解剖分析,厘清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实体处理等情况,努力避免“一交了之”“一转了之”的窠臼与困境。

稳慎交。坚持关口前移、审慎转交,对政法机关有明确结论且已息访终结的案件,妥善做好释法稳控工作,不再转交政法机关;对正在审理的案件,引导信访人依法参与诉讼,避免缠访闹访;对关注度高、影响力大、涉及面广的案件,围绕“事要解决”这个核心,强化重点交办。

适时督。创新监督举措、细化监督责任,采取带案现场调研、协调联动办理、撬动社会力量、基层多元化解等方式,推动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案结事了”,并积极督促政法机关加强对策研究。

重点评。健全和完善工作评价机制,评价结果每年向省人代会报告,并应用于“两官”任免和履职评议,省人大常委会每半年听取一次涉法法诉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信访办

作者:邓基 韩航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