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长沙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下称《规定》)。
餐饮业油烟污染是较常见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是老百姓十分关注的民生问题。2022年,长沙市12345政务热线收到蓝天保卫战相关诉求13706件,油烟排放类件占比49.5%。
《规定》坚持“小切口”立法思路,主要围绕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关于“禁止在三类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和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者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两个问题,从制度层面细化落实相关规定,实现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的长治长效。
《规定》明确,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等场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违反本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防止油烟污染扰民,《规定》要求,排放油烟的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和有关技术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违反本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此外,排放油烟的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及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如实记录清洗、维护信息,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成辉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