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环绕的清江移民新村。
金风送爽,丹桂飘香。晴空下的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内绿树成荫,城外山清水秀。
这里,曾获“全国绿化造林百佳县”“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中国天然氧吧”“全国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县”等一系列荣誉称号……一张张耀眼的“名片”,是对其生态文明建设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许,也是县人大瞄准生态“绿码”结成的硕果。
锚定“清肺”目标满眼生态“绿码”
青山满目,绿意盎然,在芷江2099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有林地面积1442.71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68.7%,森林覆盖率达70.28%,呈现一片山美水碧的秀丽风光,负氧离子爆棚。
森林被称为“地球之肺”,具有释放氧气、净化空气、消减噪音、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吸收二氧化碳等功能。芷江人民对此认识深刻,早就锚定了绿色发展目标。1981年12月29日-31日,芷江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决议》,原则通过了《芷江县保护森林暂行规定》。
1984年8月下旬,在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县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上次人代会作出《关于加强林政管理,保护森林资源的决议》执行情况时,已确定一名副县长分管林业,成立了绿化委员会、护林防火指挥部、制止乱砍滥伐森林领导小组。翻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6.5万册,发放至各单位和农户。林业局增设林政管理站,设置木材管理站及3个木材检查站,各乡镇成立了林业管理站。
1989年3月25日,芷江侗族自治县(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改名,之前为“芷江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几个问题的决议》规定:“认真执行《森林法》坚决刹住乱砍滥伐、盗砍偷伐歪风,保护森林资源。对现有的坡耕地,要努力创造条件,逐步退耕还林。以恢复生态平衡,消除农业生产极不稳定的患源。”
1992年1月15日,经湖南省七届人大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的《芷江侗族自治县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治县积极治理水土流失,逐步实行陡坡地退耕还林,保持生态平衡。”“自治县积极发展林业,绿化荒山,依法保护和综合利用森林资源。”
在《森林法》执法检查中,县人大常委会了解到,经过几年的努力,林业形势有所好转:一是严格执行了木材年限额采伐计划,如1987年下达限额采伐计划5.2万立方米,实际采伐量为计划的95%;二是清理乱砍滥伐2564起,没收木材1065立方米;三是整顿了木材流通渠道和木材市场,清理出无证收购木材444立方米;四是建立健全了林业公、检、法机构和林政管理机构,破案34起,有效制止了乱砍滥伐歪风。
2001 年3 月,芷江被全国绿化委员会、人事部、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绿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芷江人大的决议、决定落地,全县人民“同频共振”,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发展、森林保护。经过长期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和实行退耕还林工程、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工程、生态公益林区划等一系列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措施,到处郁郁葱葱,满眼都是“绿码”。
亮出“美颜”招数 城乡处处“新貌”
在芷江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推动下,林业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他们接过“接力棒”,一届接着一届干,以新的举措助进环境美化亮化。
2022年9月20日怀化市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的决议》之后,芷江人大常委会以贯彻落实市人大决议为契机,在不断推进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深化林长制工作监督。
他们率先实现乡镇林长办(林业站)“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有机制”的六有标准化建设,坚持“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制度,形成“抓林长、林长抓”的格局。首次将林长体系建设推进到组,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组四级林长组织运行体系,构建了由4429名四级林长、517名护林员、61名监管员、59名科技人员、50名执法人员(简称“一长四员”)组成的网格化管护体系,形成了“县级林长包乡、乡级林长包村、村级林长包组、组级林长包山头”的林长制源头管理模式。
2021年以来,作为湖南省3个林长制巡护系统试点县市之一,对全县216.4万亩责任区建立网格化巡护机制。2021年10月-2023年4月,全县“一长四员”有效巡护总时长10.9万余小时,有效巡护总里程53.61万余公里。
目前,芷江有古树名木主题公园一处,有湖南省级森林公园两处,2018年普查有古树名木5130株(包括1株名木,即后述重阳木)。
古树名木主题公园位于城郊小河口,其中有株重阳木树高16米、胸围11.5米、树冠面积达206平方米,树龄约为2200年,2018年5月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林学会评为“中国最美古树”。
省级森林公园分别在象狮坡(国家AA级旅游景区)和明山,分别占地203公顷和1448.2公项。明山森林覆盖率达89.8%,植物多达1841种(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55种),野生动物224种(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29种),犹如一道绿色屏障横亘芷江县城北面10公里处。
良好的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人居环境改善,更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一环。
为推进人居环境改善,芷江人大积极行动,制订了《芷江侗族自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条例》。2015年3月31日经湖南省十二届人大第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以后,县人民政府随即出台了实施细则,持续开展轰轰烈烈的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拆除了大量违章建筑,清除了长期累积垃圾,再加以美化、亮化,城乡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1年-2022年完成7364户卫生厕所改新建,普及率达到95%。2022年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五美八整齐”整治提升行动,公坪镇获评怀化市级美丽乡镇,清江村等7个村获评怀化市级美丽村庄,沙湾村获批湖南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采取“立体”措施 呈现人间“美图”
近年来,芷江人大及其常委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开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以及水、大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对林业、水利、国土、环保等单位开展工作评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及当年环境目标安排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等,加强了水、大气、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监督力度,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很好贯彻执行。
晒出“成绩单”,山水“美图”更亮眼。
2022年芷江空气优良率为96%,PM2.5、PM10月均浓度基本稳定在27微克/立方米、39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排名湖南省第1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且达标率均为100%,排名湖南省第18;县城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县城交通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4类标准。县内77条河流和155座水库实现责“河长制”任全覆盖,2022年被评为湖南省长江禁捕退捕工作考核先进县。穿过县城的㵲水,被“和平电站”大坝拦截形成“和平湖”,2017年获评国家水利风景区。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推进乡村振兴和乡村绿化美化、建设美丽家园,生态环境建设成绩斐然,2020年有石担、水路田、新庄3个村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国家森林乡村”荣誉称号。
“全国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县”的高大碑塔,矗立在芷江东端320国道旁,这是国家对芷江生态环境建设成绩的高度肯定,也是对进一步抓好生态环境建设的鞭策与鼓励。
除了国家级荣誉外,芷江还先后获得“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湖南省古树名木主题公园建设示范县”“湖南省‘林长制’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国有林场质量管理‘十佳’单位”等荣誉称号,还是湖南省重点林区县之一。
2022年,芷江在扎实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等工作中,县生态环境分局荣获湖南省2022年度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先进集体。
工作在路上,目标在前方。目前,芷江又瞄准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目标,县人大将会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力促目标早日实现。
来源:芷江县人大
作者: 蒋文智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