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龙朝阳率调研组赴株洲市及芦淞区、天元区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调研组实地考察了芦淞区白关镇龙凤庵村、天元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中心,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株洲市人民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民政局以及团市委、妇联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
龙朝阳指出,近年来,株洲市有关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做了大量工作,实现了理念引导和制度规范相结合、从严打击和精准帮扶相结合、各尽其责和协同联动相结合、依法治罪和综合治理相结合,成效明显,应予充分肯定。
龙朝阳要求,要深入贯彻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我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四个持续”推动我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持续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树牢“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工作理念,最大限度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二是要持续凝聚法治合力,进一步织密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六位一体”保护体系。三是要持续提升办案效能,进一步强化司法综合保护。完善“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对于侵害未成年人严重犯罪案件,要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从严从重打击。对罪错未成年人,要以“一站式”办案机制、专业化办案团队,开展立体式训诫帮教救助。四是要持续强化依法监督,进一步发挥人大法治保障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监督支持有关国家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人大代表要发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推动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印仕柏、省人大代表张川以及株洲市有关同志参加调研。
来源:监察司法委
作者:肖坤杰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