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出席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 法〉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
据了解,在修订过程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地方立法应追求务实管用,解决实际问题,建议采用“小快灵”立法形式。据此,法规草案条文由二十二条精减到十一条。
为了鼓励救援救助,弘扬社会正能量,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在二次审议稿第十条中增加一款,规定红十字志愿者在参加应急救援、应急救护等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按照《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分组审议过程中,有委员提出,针对当前红十字会发展情况,有必要进一步强调并鼓励社会团体力量向红十字会捐款,促进完善红十字会的社会功能。此外,还有委员建议,在学校工作方面,法规还需完善健康安全教育方面的内容。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