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全省人大立法工作会议公布《湖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78件立法项目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
去年6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制定立法规划编制工作。本次立法规划项目共分为三类。一类项目46件,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二类项目32件,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三类项目为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
未来五年,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将重点围绕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推动绿色发展等六个方面推进立法工作,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围绕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拟安排一类项目17件,二类项目10件。包括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乡村产业发展促进条例、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等。
围绕科教兴省、文化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拟安排一类项目4件,二类项目3件。包括制定公共图书馆法实施办法,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职业教育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文物保护条例等。
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拟安排一类项目3件,二类项目8件。包括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修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就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等。
围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拟安排一类项目16件,二类项目6件。包括制定社会救助条例、住宅小区治理若干规定,修改禁毒法实施办法、法律援助条例等。
为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拟安排一类项目2件,二类项目3件。包括制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改地方立法条例、行政执法条例、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
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拟安排一类项目4件,二类项目2件。包括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修改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等。
省人大法制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以规划为依据,结合每年立法工作实际,将规划确定的立法项目按照轻重缓急分解、落实到年度立法计划,并根据新情况、新要求,及时调整补充立法项目,加快“小快灵”立法步伐。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陈奕樊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