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
7月18日,在全省人大立法工作会议上,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全省首批之一、怀化市唯一的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这将进一步拓宽立法联系基层人民群众的途径,使地方立法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于1987年2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全国唯一的苗族侗族自治县。多年来,靖州充分行使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民族立法权,依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每个立法项目启动时,都从县人大民侨外委、法制委和县政府办、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立法起草专班,并根据立法项目的复杂程度,聘请专业团队为条例制定“把脉问诊”。 从2014年开始,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立法专项经费50万元,确保人大立法工作有力有效推进。近年来,靖州根据本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先后制定和修改了自治条例、3件单行条例,有力推动了地方民主法治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年4月11日,该县人大常委会被怀化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
靖州以此为契机,着力构建覆盖全县各行业各领域的立法联系点联络员、信息员网络,试点建立乡镇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两级立法联系点“前哨”作用,拓宽立法征求意见的广度和深度。建点以来,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立法规划、立法调研、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建议等工作,认真组织立法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到乡镇、村组、社区、企业调研,及时向上级人大反映基层呼声和建议意见100余条,且在今年我县自治条例修正过程中,征集各部门、各行业和人大代表修改建议400余条。
“省人大常委会将我县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既是对我们的充分信任和肯定,也是交给我们的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重担,我们一定抢抓机遇,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优势和作用,全力配合做好上级人大立法相关工作,努力将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服务立法决策、推进尊法守法、促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平台阵地,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进一步落实落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景明表示。
来源: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邱威鹏 蒋焕新 张力丹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