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去年,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6%;PM2.5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首次增加到8个。全省147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比例达到98.6%;32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100%。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1.4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全省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一类”。
今年我省生态环境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各项约束性指标全部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提档进位。其中,全省PM2.5浓度、优良天数比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值;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7.3%,无劣Ⅴ类水体,地级城市集中式在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省生态环境状况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报告指出,目前存在地方责任落实不到位、治理能力有差距,空气环境质量仍有短板,洞庭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较大压力,矿涌水治理技术需要进一步优化,污染地块监管力度有待加强,环境基础设施仍不完善等问题。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要统筹做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要着眼永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更加重视古城古镇古村古建筑、城市“天际线”等各类资源的保护利用。要加快构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治体系,保障美丽湖南建设。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发展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奕樊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