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从每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这条规定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新一届人大代表履职要从本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开始,上一届人大代表履职到下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为止。
选出新的人大代表到召开下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一般有2个月左右的时间段。在这期间,新当选的人大代表在本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前,还要通过上届人大常委会对代表资格的审查,理论上,可能存在个别代表资格得不到通过。所以,法律规定,新一届人大代表履职要从本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开始是合理的。同时,法律规定上届人大代表在这个时间段继续履职,但那些不能连任的代表,可能产生这样几种心态影响履职:一是不再当选,觉得没面子,不好意思再履职;二是对法律规定不熟悉,认为不需要再履职;三是有些人认为船到码头车到站,不必要再履职;四是有些基层人大忽视了这些代表作用的发挥。不连任的代表不再履行代表职务,有的选区可能出现代表履职空挡期,不能及时反映选民的呼声和要求,有违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这个问题应该引起各级人大的关注。新的代表选出后,对不连任下一届人大代表的,人大常委会联络代表的机构可以通过微信等方式,宣传地方组织法,特别应注重宣传好地方组织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鼓励他们站好最后一班岗,继续履行好代表职务。
发挥好传帮带新一届人大代表的作用 不再连任下届人大代表的代表,具有至少担任过5年人大代表的经历,在担任人大代表期间,多次得到培训,具有联系选民的实践经验,具有撰写人大代表建议的知识,具有参加人大会议、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的体会。这些都是很宝贵的经验。不再连任的代表,与生活或者工作在同一选区的新当选代表,方便见面的,可以当面传帮带,间距较远的、不方便当面传帮带的,可以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传帮带,交流自己履职的经历、体会,传授人大业务知识等。
对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开展回头看 人大代表提交的建议,虽然能够得到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及时答复和办理,但有的代表建议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多年未能办理完毕,或者办理质效不令人满意。这就很有必要发挥代表的跟踪督办作用。代表可就自己提交的建议作为重点,对政府办理情况、办理质效、人民群众反响等情况开展回头看,对于符合政策、有一定办理条件,但还未办理完结的,或者办理质量不令人满意的,继续督促有关单位办理。人大常委会也可以组织不再连任的代表,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
增强代表的成就感、荣誉感。通过开展回头看,了解代表建议办理取得的成效、发挥的作用,同时,也可以了解代表建议办理是否留有尾巴、办得不够完善。对于留有尾巴、办得不够完善的,应及时督促政府部门办理完善,不给这些人大代表留下遗憾,同时,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方式。
继续收集选民意见提交代表建议 社会进程在加快,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会不断出现,选民的诉求应及时得到了解和回应。人大代表是了解选民诉求、回复选民诉求的重要渠道。不再连任的人大代表,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誓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站好最后一班岗,全心全意为选民服务,就近深入选民,开展调查研究,收集选民意见,整理成代表建议,将代表建议提交人大常委会联络代表的机构。人大常委会联络代表的机构负责接收、转办、回复代表建议。不再连任的代表,也可以将收集到的选民呼声和要求,通过拨打12345政府热线电话,向政府反映社情民意。
来源:芷江县人大
作者:杨全滢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