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立法专班召开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浩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法规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围绕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适用范围、部门职责、经营业态、安全鉴定、危房处置、用作经营的居民自建房管理、法律责任等条款,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陈文浩充分肯定立法专班的近半年来的工作成效及法规草案的亮点。他强调,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理念。立法要守正创新,促进工作更上层楼,要紧扣自建房安全“四性”,厘清部门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形成监管闭环。要统筹自建房安全管理中的共性与个性问题,抓紧修改完善相关条款。法规(草案)既要发挥安全监管作用,也要发挥便民利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主任委员文志强主持会议。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秋菊,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谷本华,省政府副秘书长鹿山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环资委
作者:罗 赞 摄影:周 洁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