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决议》。这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出台后,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首个反电诈决议。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思想,紧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连续两年,通过督办重点处理建议、开展类案评查、审议代表议案和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决定等方式多管齐下,依法履职尽责,有效遏制了电诈案件多发高发态势,推动了反电诈工作出现历史拐点。
“今年以来,全省反电诈工作实现了‘两降两升’,发案数、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19.4%和13%,破案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上升87.4%和81.9%。”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一鸥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时如是说。
破惯例
连续两年列为重点建议
鉴于我省电诈违法犯罪形势严峻,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两件反电诈建议列为重点处理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农牵头督办,时任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许显辉领办。为保证建议办理实效,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制定了周密的督办方案,扎实开展督办。
2021年4月16日,在省公安厅召开了现场督办会,周农和许显辉出席,朱平波、周巧云、王安华3位提出建议的代表悉数到场,反电诈联系会议20余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在会上汇报各自办理情况和下一步打算。为了解全省反电诈工作实际情况,掌握建议办理情况,提高督办的针对性,周农带领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到娄底、张家界等地开展反电诈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掌握了大量基层反电诈第一手资料,为提升督办实效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推动反电诈工作,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再次将反电诈建议列为重点处理建议,这也是近年来将同一类建议连续列为重点处理建议的特例之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剑飞高度重视督办工作,审定了督办方案。王一鸥当面听取提出建议的黄钊雄和雷震宇代表的意见建议,要求公安厅加大工作力度,坚决实现国务院联席办提出的“两升两降”目标,以战果和成效回应代表对反电诈工作的关切。
省公安厅成立建议办理领导小组,由副省长、公安厅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厅长担任副组长,刑侦总队具体承办,各警种协调配合,主动联系代表,积极沟通会办单位,抓住建议关键,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取得丰硕办理成果。去年,推动省委、省政府“两办”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跨境突出犯罪工作责任制规定》,建立高规格反诈工作责任体系,将反电诈工作纳入市州绩效考核和平安建设考评。
今年,针对两件重点处理建议内容,省公安厅完善反电诈机制,出台了《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办工作机制》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现场勘查工作指引》。经过两年重点处理建议的办理和督办,不仅达到了办理一类建议,推动一项工作的目的,还完善了反电诈相关工作机制,为有效遏制我省电诈案件多发高发态势打下坚实基础。
敢创新
围绕电诈开展类案评查
通过督办调研,省人大常委会认识到,仅仅依靠办理代表建议还难以真正遏制电诈案件多发高发态势。在周农的支持下,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勇于创新,决定开展电诈案件类案评查。这个设想得到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湖南省委政法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肯定和支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刘莲玉听取汇报、审定类案评查方案。时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殿勋在报告上批示,“开展类案评查工作是加强和改进人大司法监督的创新举措,有益于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相关政法单位要全程做好配合和整改工作”。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在借鉴外省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并具有操作性的评查工作方案,按照自查自评、集中评查、问题整改3个环节开展评查。从全省3万余件电诈案件中随机抽取100件电诈案件,在法、检、公三家自查自评基础上,组织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的专业工作者和律师身份的人大代表,进行封闭式集中评查,评查涉及案件程序、实体以及文书规范等各个方面。根据类案评查专家组的意见,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梳理出办案中存在具体问题200余条,形成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评查报告。
刘莲玉在评查报告上批示:“类案评查工作有创新、有实效;评查报告坚持问题导向,有较强针对性。应认真总结完善,做好依法跟踪整改问效,建立相关机制等工作”。
今年1月,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组织类案评查的交办会,周农出席会议并提出整改要求。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加强跟踪监督,两次研究相关单位的整改报告,提出近20条修改意见。经过整改,省公安厅对评查中涉及公安机关的37个问题案件启动整改追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纠正了部分案件。省法院对评查的74项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其中部分案件起动再审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省检察院对评查涉及的10件不起诉案件进行内部再次评查,初步认定不起诉不当案件3件,依法启动纠错程序。通过开展类案评查,在一定程度上统一了反电诈案件的法律适用、证据标准和量刑尺度,不仅创新了人大司法监督方式,同时也推动反电诈工作不断深入。
重建制
依法履职作出反诈决议
今年湖南省人大会议期间,徐健等12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出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决议的议案。
为切实回应人大代表诉求,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出台相关决议列入今年常委会工作计划。为听取和审议好专项工作报告,增强决议的针对性、有效性,张剑飞率队赴岳阳、邵阳等地实地调研,召开全省通信和金融行业反电诈工作专题座谈会和征求省直机关意见座谈会,举办8个市州参加的反电诈工作专题学习交流会,书面征求了14个市州人大意见,充分听取各方对反电诈工作和决议草案的意见建议。通过深入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系统梳理各方对决议草案的意见建议,为常委会审议好专项工作报告和决议顺利出台打下坚实基础。
9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全票通过了《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决议》,《决议》赋予了牵头单位公安机关工作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职责,并对金融、通信行业以及监管部门、法院、检察院责任进行再次明确,有效压实部门责任,强调了工作配合。《决议》强化“两卡”治理,要求实行实名实人制,大力打击涉电诈黑灰产业链。通信、网信管理部门要建立涉诈风险预警、监测和处置机制,及时封堵涉诈有害信息。《决议》还强调了宣传预防重要作用,指出要提升反诈宣传强化针对性、精准性,提高易受骗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决议》出台标志着省人大常委会两年来,不仅推动反电诈工作取得“两降两升”显著成效,也为反电诈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据悉,这也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出台后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首个反电诈决议。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法报视线
作者:彭晓春 肖坤杰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