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运用《湖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伟群
《湖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湖南法制建设工作的一件大事,更是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发展历程的重要里程碑。《条例》积极回应和落实党中央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充分遵守上位法规定并紧密结合湖南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为全省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了更全面、更细化、更有力的遵循和依据,对进一步强化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促进各级政府强化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提高人大依法履职、政府依法理财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全面发挥《条例》规范和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还需要全省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多层面学习《条例》,做到全面正确掌握。我们将把学习宣传《条例》列入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组织人大代表,人大财经系统工作人员,经济、预算审查专家等,通过认真学习,把握《条例》内涵、掌握条文规定,熟知《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和规定的工作程序,做到准确掌握、自觉遵守。督促市、县两级政府及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将《条例》的学习作为干部学习的必修课程,组织全市各级预算单位相关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促进预算法治意识的全面提升。
二、高标准实施《条例》,严格依法依规履职。一是把握关键环节。将《条例》规定细化为预算审查监督各项配套制度具体内容,严格把好预算编制“初审关”、预算执行“监督关”以及预算调整和决算“批准关”。二是加强协同落实。督促市、县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和完善有关报告的内容,按法定时间要求报送有关报告和数据,认真研究处理有关审议意见。三是开展专项监督。推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采取专题调研、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条例》贯彻实施到位。
三、全方位运用《条例》,不断提升监督实效。一是推进实质性审查。开展预算审查前听取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工作,扩大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参与度,积极发挥代表及预算审查监督专家作用;瞄准园区、国有企业、项目库建设、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和板块,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运用条例赋予的监督职权,实现“真审查”,推动“真整改”。二是强化监督手段。加快更新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完善配套制度,配强人员力量,提升审查监督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等的贯通协调。三是积极探索创新。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强化、细化对本地区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在审计查出突出问题跟踪监督和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方面探索更新、更实、更有刚性的做法;逐步推进采取专题审议、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开展审查监督。
来源:财经委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