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定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南实践,13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与往届人大代表联系的办法》的通知,要求更好发挥往届人大代表的优势和作用,更加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其中,往届人大代表主要指离任的上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历届被评为履职先进的省人大代表。
《办法》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要把加强与往届人大代表的联系,作为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及省委推进会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作为拓展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
《办法》要求,在开展立法调研、座谈、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中,可以采取邀请参加活动、书面征求意见或者上门走访等方式,主动听取相关专业、行业和领域往届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厚植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在开展新一届代表履职培训时,可以邀请履职优秀的往届人大代表参加,分享履职经验体会,发挥往届人大代表的传帮带作用。
《办法》要求,要支持和鼓励往届人大代表利用自身优势,继续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收集反映民情民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法律和人大工作,继续发挥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同时,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往届人大代表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往届人大代表参加联系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
《办法》还要求,在每届人大代表履职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各选举单位可通过适当方式,与当届没有连任的代表进行沟通交流,向离任代表致以感谢和敬意。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与往届人大代表联系的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
为了坚定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南实践,更好发挥往届人大代表的优势和作用,更加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经研究决定,现将《关于加强与往届人大代表联系的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做好相关工作。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2年10月13日
附全文:
关于加强与往届人大代表联系的办法
为了坚定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南实践,更好发挥往届人大代表的优势和作用,更加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现就加强与往届人大代表(主要指离任的上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历届被评为履职先进的省人大代表)联系,制定本办法。
一、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要把加强与往届人大代表的联系,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及省委推进会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作为拓展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纳入重要工作内容,认真研究部署,明确任务要求,提高联系实效。
二、在开展立法调研、座谈、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中,可以采取邀请参加活动、书面征求意见或者上门走访等方式,主动听取相关专业、行业和领域往届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厚植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
三、在举办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的大型纪念、庆祝、宣传等活动时,邀请部分往届人大代表参加,充分展现往届人大代表“一届当代表,终身为人民”的精神风貌。
四、在开展新一届代表履职培训时,可以邀请履职优秀的往届人大代表参加,分享履职经验体会,发挥往届人大代表的传帮带作用。
五、支持和鼓励往届人大代表利用自身优势,继续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收集反映民情民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法律和人大工作,继续发挥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在每届人大代表履职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以寄送纪念卡、感谢信等方式,向离任代表致以感谢和敬意。各选举单位通过适当方式,与当届没有连任的代表进行一次沟通交流,听取意见,表达感谢。
七、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往届人大代表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往届人大代表参加联系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
八、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奕樊 吴静波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