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现场。
9月20日至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浩率执法检查组在湘潭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实地检查了湘潭河西污水处理厂、唐兴桥泵站、涟水入河口段幸福河湖工程、竹埠港易家坪片区土壤污染治理项目、铁牛埠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站等地,乘船检查了湘江部分河段,详细了解河湖保护及岸线管制、水污染治理、禁捕退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船舶污染治理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情况,并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听取湘潭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法律实施情况汇报。
召开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浩讲话。
陈文浩充分肯定湘潭市在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效。他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党中央关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用法治力量保护好长江母亲河,以实际行动和成效体现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长江保护法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体现,要深刻理解、严格落实法律制度规定,在明晰法律定位、把准法律特性上再深入,在把握重点领域、落实重点制度要求上再聚焦,在履行法定责任、严格执法上再强化,确保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要珍惜长株潭都市圈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在全国、全省发展中找准自身定位,在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强化规划引领,紧扣长江保护法要求,加强对本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的监督,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议工作,确保长江保护与经济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要优化制度供给,着眼问题导向,找准地方立法需求,提供有效供给。要提升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定期听取政府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到位。要不断探索、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和路径方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凝聚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的强大合力。要有效增进协调联动,充分利用长株潭三市人大工作协作机制,加强制度性协作,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江保护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
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谷本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马石城、施亚雄,省人大代表王细玲、戴大明参加检查,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邓立佳陪同检查。
来源:环资委
作者:彭 旭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