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重新确定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2022年7月28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的规定,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重新确定如下:
长沙市51名 衡阳市51名 株洲市49名
湘潭市49名 邵阳市61名 岳阳市51名
常德市51名 张家界市49名 益阳市51名
郴州市51名 永州市51名 怀化市51名
娄底市51名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51名
来源:湖南人大融媒体中心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