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组在常德市武陵区穿紫河司法局所调研。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5月31日至6月1日,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副主任委员袁友方率队赴常德、湘潭市开展《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组在湘潭市雨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在常德、湘潭市实地调研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和基层司法所,详细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人员配备、值班律师服务以及机构编制等情况,听取了两市市委编办、法院、检察院、财政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司法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司法领域专业代表、法援案件承办人员和律师,围绕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律师办案补贴领取、经济困难标准和认定、刑事辩护全覆盖、值班律师制度落实等方面情况进行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调研组在常德市召开《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
袁友方在座谈会上指出,法律援助是一项扶贫助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常德、湘潭市形成了许多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援样板”,值得肯定。启动《条例》修订工作是落实上位法新要求,解决工作实践新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的重要举措。要认真研究“最后一公里”问题,用“小快灵”立法解决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机制梗阻,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认真研究相关单位在《条例》出台后形成的规范性文件,既要确保相关规定符合上位法新要求,又要把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固化,为《条例》修订工作打好基础、作好准备。要认真研究人大代表、基层法援工作者提出的公职律师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拓宽法律援助经费渠道、制定法援案件考评标准等具体问题,注重举一反三,以问题导向推动相关制度机制的有效衔接。
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友方讲话。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国雄,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相关处室同志参加调研。
来源:监察和司法委
作者:易新宇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