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成票31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考评办法以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赞成票满票获一致通过。”近日,桃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桃源县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办法》,这是该县首个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办法,该县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将有章可循,代表履职由“软约束”变成了“硬指标”。
换届以来,该县把规范代表履职、激发代表活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切入点,分别制定了主任会议成员联乡镇(街道)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代表、代表联群众和评选先进乡镇(街道)人大、评选优秀人大代表、评选优秀代表建议等“三联三评”工作方案。人大代表履职考评采取代表自评、代表向选民述职和各代表团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履职考评内容包括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履职情况和闭会期间履职情况,代表大会期间履职重点考评按时出席会议、审议报告发表意见、领衔或联名提出议案建议等情况,闭会期间履职重点考评规范遵守宪法法律、参加学习培训、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视察活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为联系选区群众办实事、助力县委中心工作等情况,考评实行量化计分,考评等次分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类,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60分以上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代表履职考评结果将作为推荐代表连任人选、年度代表履职先进个人表彰的重要依据。凡年度考评被评为不称职的代表,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2年被评定为不称职的代表,劝其辞去代表职务。
来源:桃源县人大
作者:周喜红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