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率队赴常德市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召开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出席会议并讲话。贺潇摄
5月9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率队赴常德市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据悉,省人大常委会此次在全省组织开展的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本届常委会连续第五年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的执法检查,旨在推动全省各市州进一步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有力有效对照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各项规定,知不足、找差距、强整改,切实担负起守住蓝天碧水净土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桃源县、临澧县、澧县、津市、鼎城区、武陵区,深入港口码头、水库、矿区、医药工业园等地,实地查看了矿区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低碳绿色产业发展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常德市政府有关情况汇报以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反馈了检查情况及整改意见。与此同时,派出暗访小组进行了“点对点”的抽查。
刘莲玉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实际行动扛牢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始终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每一个行动、每一项措施上,始终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使命感,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定职责,瞪大眼睛、查找问题,压实责任、强化监管,注重实效、抓好整改。要以法治方式、法治力量充分彰显生态文明建设的人大担当,优化制度供给,强化监督刚性。要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以法治“红线”守护好生态“绿线”。
刘莲玉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法治保障,增强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效果,织密织牢法规制度网,强化执法监督,切实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守好人大机关安全责任。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主任委员文志强,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刘文新,常委会研究室主任王向前,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徐云波,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施亚雄,全国人大代表沈昌健,省人大代表贺茂云、邓丕德、李中平等参加执法检查。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等有关负责人,常德市委、人大、政府等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周洁 陈奕樊
编辑:王宇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