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浩率队在邵阳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浩率队在郴州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召开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浩讲话。
4月18日至2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浩率执法检查组在邵阳、郴州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在邵阳市,执法检查组先后赴武冈市邓元泰镇兴业种养开发农场、水西门街道里仁村,洞口县长龙村绿之源生态农业公司、高山村江口锰矿开采遗留污染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隆回县湘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连泰鞋业有限公司等实地检查。在郴州市,先后到了永兴县鹏琨环保公司、金业环保公司、东江环保公司、正和通银业公司,汝城县金晋农牧公司、文明瑶族乡韩田村,苏仙区柿竹园高湾丘尾矿库等地实地检查。在两市主要检查了工业园区环境管理、重点排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尾矿库治理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情况,并分别在武冈市、汝城县就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等情况与基层人大代表、干部群众进行座谈交流。执法检查组先后在邵阳市、郴州市召开“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听取两市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情况汇报。
陈文浩充分肯定两市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方面所做工作和成效。他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行动和成效体现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法律至上,在法治的轨道上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推进“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坚持与时俱进,统筹做好法律监督和立法工作,对法律监督发现的问题,要善于从立法层面、制度设计层面提供有效法律供给。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更加坚定地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拓展代表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在服务大局中彰显人大担当作为。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杨志勇,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易春阳、谷本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戴少一,以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资委委员、省人大代表参加检查;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黄宇,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张皓、一级巡视员陈松岭协同检查。
来源:环资委
作者:董熙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