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下午,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常委会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督办会。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剑飞出席会议并讲话。(摄影:黄飞飞)
4月20日下午,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常委会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督办会,对“法治建设”类重点处理代表建议进行督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剑飞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龙朝阳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联工委主任程水泉参加。
会上,余缨代表围绕关于进一步抓好《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的建议(第0121号)介绍了提出建议背景、存在的问题及预期办理目标。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就有关重点处理建议办理工作和我省《行政诉讼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并与代表进行了沟通交流。程水泉对重点处理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张剑飞对各办理单位前期办理代表建议所做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应充分认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化解官民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要着力解决实施行政诉讼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行政相对人“不敢告、不会告、滥诉”,行政首长出庭率低,行政机关对司法建议“不重视、不反馈”,审判机关“审判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增强”、“实现集中管辖后人财物调度困难”、“案结事难了”等问题要加强分析研究,提升解决能力,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目的。要切实提高重点处理建议的办理实效,强化责任意识,把重点处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体现,加强统筹协调,将建议办理工作与年度工作部署以及日常工作安排结合推进,注重举一反三,对办理工作进行延展性思考,切实改进其他工作中的共性问题。
龙朝阳要求各单位会后要及时向主要领导同志汇报督办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要进一步突出重点,针对存在突出问题,抓好下一步办理工作。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持续加强办理单位和代表之间的协调联动,开展行政诉讼法片区专题学习,持续进行跟踪督办,促进有关问题得到真正解决。
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友方、二级巡视员马建忠,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有关领导及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监察和司法委
作者:肖江琦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