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22年立法计划实施推进会。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谢建辉主持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许显辉出席会议。
4月13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22年立法计划实施推进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谢建辉主持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许显辉出席会议。
会上,省人大财经委、社会委、省发改委及省农业农村厅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许显辉结合政府立法工作实际,就推动2022年立法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加强省政府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刘莲玉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丰富内涵,牢牢把握地方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地方立法工作中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刘莲玉强调,要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以高质量立法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推进高质量立法,要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一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立法工作的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地方立法中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推进会精神;通过地方立法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在全省落地落实;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二要充分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和政府的依托作用。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积极推进“双组长制”、立法工作专班制;不断完善法规审议和修改制度。三要着力推进立法工作创新。加强小快灵立法,积极探索“1+N”立法模式,突出湖南特色。
刘莲玉指出,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立法工作中充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厚植地方立法的人民底色。一要树立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理念;二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三要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积极探索立法协商制度,不断增强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实效,注重发挥立法咨询专家“智囊团”的作用,生动讲好立法故事。
谢建辉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一是在思想上要始终做到高度重视。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年度立法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做到起草部门负主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清单管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高质量落实好今年的立法计划。二是在工作上要始终做到精益求精。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效这个关键,做实起草工作,按照有组织领导、工作力量、工作机制和工作成效的要求,建立立法工作专班;做精修改工作,内容要精细、表述要精确、协调要精良;做好推进工作,既要组织协调好,也要督导督促好,确保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三是在作风上要始终做到严谨细致。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每个条文、每个细节都要追求精致,确保法规质量。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公室、省委法规室,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省政府办公厅、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委的负责同志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
来源:法制委
作者:游慧艳 摄影:周洁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