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月17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开幕会上,省长毛伟明代表省人民政府作工作报告。其中强调,2022年,湖南将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加强重点和新兴领域政府立法。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在条件成熟的地方稳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省两会期间,法制周报推出《县(市)委书记、县长法治政府建设访谈》特别策划,邀请5位省人大代表同时也是5个县(市)党政“一把手”,在法治政府建设赋能发展、解决基层治理短板、健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体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综合体现我省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迈入新阶段,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省人大代表、湘潭县县长段伟长。湖南日报记者 赵持 摄
湘潭县位于湖南中东部,县域总面积2134平方公里,下辖14个镇、3个乡,共320个行政村、9156个村民小组,村镇点多面广。2021年,该县乡镇综合执法工作获评湖南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作为最基层的乡镇,应该如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记者采访了省人大代表、湘潭县委副书记、县长段伟长。
8年探索赋权乡镇
“在基层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及管理‘真空’和执法‘空白’现象,陷入‘多头管、重复管、无人管’困境。”段伟长开门见山,直面问题。
湘潭县创新乡镇综合执法模式最早要追溯到2013年。
为切实解决基层执法难的问题,推进执法工作向乡村末梢网格延伸,责权明晰、运转高效,实现基层行政执法无死角、无盲点、无缝隙。湘潭县历时8年探索,坚持重心下移、队伍下沉、权力下放,解决部门执法“管不到底、管不到边、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支优质队伍管执法
2013年,湘潭县选取国土、规划等7个职能部门13项行政处罚权作为试点,下放至各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各乡镇从相关站办所抽调执法骨干组建乡镇综合执法中队。
2019年,该县将下放的行政处罚权增加至15项,涉及到的8个县直执法部门分别与17个乡镇签订书面授权书,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升格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县1700余人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逐步实现一支优质队伍管执法。
为实现执法与管理并重、权力与责任统一、部门与乡镇联动,该县将9156个村组信息点、351个村级信息中心、17支乡镇执法大队、8个县直部门一一对应,构建起一张“村级信息采集员—乡镇执法大队—县直部门”联合执法网络,改变以往各自为阵的执法模式,实现执法与管理并重,权力与责任统一,部门与乡镇联动的乡镇综合治理新体系。
针对存在的违法行为,按照“口头规劝—书面告知—调查取证—争取相关职能部门支持—依法处置”的程序,劝导、整改、处罚“三步走”,实现基层违法违规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极大减少当事人因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同时,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案件上报制度、乡镇和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上下统筹联动,形成一股执法合力。健全执法公开、执法考核、执法检查等制度,实现督查考核常态化,确保基层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
基层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段伟长介绍,通过建立乡镇联合执法网络体系,有效整合行政资源、提高执法质效、减少执法阻力、降低执法成本,乡镇依法行政能力、执法水平明显提升,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据统计,2018年以来,该县有效查处违法案件800余起,拆除违法建筑1500余处,制止了非法采砂、洗砂案件700余起,制止农村垃圾、秸秆焚烧900余起,2020年全县乱搭乱建违规建设同比下降了55%以上。
“下阶段,我县将进一步完善乡镇执法模式,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构建乡镇综合治理体系,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湘潭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成绩。”段伟长如是说。
来源:法制周报
作者:罗霞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