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人保财险湖南分公司总经理周有颖。
红网时刻记者 汪衡 吴公然 长沙报道
电动自行车在给人民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诸多不容忽视的风险,成为社会治理痛点和难点。
“近年来,多地通过探索开展电动自行车商业保险的方式,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相关风险,取得了突出成效。”省人大代表、人保财险湖南分公司总经理周有颖介绍,为进一步落实好省委“守好安全稳定底线”工作要求,他建议进一步推动湖南电动自行车保险工作。
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快,安全性差、事故率高,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对交通参与者人身财产安全威胁度高。如果发生事故,高额的赔偿费用可能会导致老百姓家庭经济遭受到重创,如果责任方无力赔偿,还可能导致事故双方矛盾激化,从而引发各种社会矛盾,甚至有可能影响到当地的社会稳定。周有颖表示,保险这个社会“稳定器”能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推行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及车上人员意外险已迫在眉睫。
商业保险具有用小额固定投入来覆盖大额不确定损失和支出的特点,是现代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也已成为金融业参与服务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在医疗保障、社会治安、应急救灾、安全生产等领域被广泛应用。
周有颖介绍,2020年度,保险公司电动车责任险保障保额超过300亿元,惠及人民群众40余万人,有力的促进了电动车管理,增强了电动车的风险管控保障,将保险从简单的“险后”补偿转向“险中”响应、“险前”风险控制,构建了风险减量管理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有力地推动了政府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
围绕提升电动自行车管理水平、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周有颖建议尽快出台湖南的电动自行车管理补充条例,并在条例中明确: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电动车销售市场和经销户进行清理整顿,清理登记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电动车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典型的案(事)件进行曝光,全力营造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明确交管部门的职责,加大交警的查处力度,多做执法现场宣传,将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无保险等交通违法行为列入日常查处工作;将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列为强制保险。
来源:红网
作者:汪衡 吴公然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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