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是郴州市的经济、政治、文化、商贸、物流、金融中心,自秦置郴县属长沙郡以来已有2200多年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挖掘、保护、开发与利用区域内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彰显城市文化软实力,提升北湖文化品位,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北湖区历史文化资源分布及现状
2019年3月,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评定,北湖区位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现有文保单位 20处(24个点),其中国家级 1处、省级 7处(8点)、市级 9处(12点)、区级 3处,不可移动文物31处,历史文化资源集中分布在市城区,均保存较为完好;红色文化遗址主要分布在西南山区,除邓华故居保存较完好外,其他因宣传保护不够,大部分遗存保护堪忧。
(一)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义帝陵。义帝陵是郴州历史的最早见证和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标志,位于郴州市文化路西侧高坡,占地3539平方米。义帝陵园内主要建筑有:义帝陵、义帝碑、义帝祠。以陵墓和神道为南北轴线,义帝陵、义帝祠位于中轴线上,两边依次对称置华表、护碑亭、东西厢房。1983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邓华故居和邓氏宗祠。
1.邓华故居。位于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陂副村,兴建于一九一四年, 属晚清建筑,故居坐东南朝西北,砖木结构,封火山墙,小青瓦硬山顶,内有厅屋、厢房等。面阔18.7米,进深22米,占地面积411.4平方米,平面布局为二进二天井、门厅、正厅,两边为上下两层厢房、杂房、马栏等建筑。大门及墙角大量使用青石,其上雕刻鸟兽虫鱼、人物花草及纹饰等精美图案,极具观赏性和艺术性,2005年被公布为湖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邓华将军在故居度过了他的少年时期并从此走向革命,故居承载着邓华将军的少年生活和成长记忆。
2.邓华故居增补点——邓氏宗祠。位于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陂副村,始建于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 ,坐南朝北,平面略呈“十”子形状,宗祠用青砖筑墙、木柱架梁、青瓦盖顶外配三叠式马头墙是湖南省湘南地区清代典型建筑。宗祠建筑共三开间两进,内含两个院落,通深为40.2米,面阔为19.7米,占地面积622平方米,建筑从北至南依次为前院、前厅、天井及左右耳房、后厅,集娱乐、祭祀、商业等多种功能于一身,是中国近代南方农业社会背景下,农民建筑转型的典型代表,是研究我国古建筑艺术不可多得的珍贵遗产。2011年被公布为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三)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铜坑湖刘氏古民居群。位于北湖区下湄桥街道铜坑湖村一组,属北湖区龙女景区内,始建于清代,占地约2700平方米,为湘南民居风格,青砖马头墙,每栋纵深为二进,四栋连通,整个建筑庄重大气,梁架、窗棂等建筑构件精巧,具有较高的雕刻艺术价值。2005年6月经北湖区人民政府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四)不可移动文物。
1.保和瑶族乡太白洞烈士陵园。位于北湖区保和瑶族乡七姊石村太白洞自然村,初建于2015年,占地十多亩。太白洞先后有三十人英勇牺牲或慷慨就义,烈士人数居湘南各村前列,为郴县土地革命战争作出了重要贡献,集中安葬了原太白洞村的李安梓、李安文等30名革命烈士。此前,这些烈士的坟墓散落在四周山野,由于年代久远有些墓地已经毁坏,有的烈士本身英年早逝没有后代,无人祭扫,坟头逐渐消失难以辨认。在太白洞村人共同努力下,村民们自发组织,30个漂泊的英烈忠魂聚在一起。目前,为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般不可移动文物,集体产权,文物本体为墓冢。
2.小埠红军标语(红军屋)。位于保和瑶族乡小埠村,红三军团长征时在邓普先、邓贤久共有的民居住过,存有5条墨书红军标语。内容:“只有工农红军才是真正的抗日的军队红军”“只有苏维埃才能救中国红军”“工农群众暴动起来建立良田苏维埃政府红军”(2条)“工人农民暴动起来打土豪分田地欢迎白军士兵反水拖枪返来”。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私人产权,文物本体为标语及房屋。
3.湘南特委旧址。位于石盖塘街道龙广洞村,1933年春,湘南特委和郴县县委决定建立以郴县凤鸣区龙广洞为中心的革命根据地。现存的遗址有中共湘南特委旧址,仅仅剩下一堵墙。龙广洞苏维埃政府旧址,是一栋抖墙屋,亦急需保护。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私人产权文物本体为残缺墙体。
4.红军烈士墓。鲁塘镇红星村红军烈士墓(18位合葬);仰天湖瑶族乡瑞金村红军烈士墓(7位合葬);仰天湖瑶族乡田池洞村红军烈士墓(2位合葬)。一般不可移动文物,集体产权。文物本体为墓冢。
二、存在的问题
(一)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意识淡薄。历史文化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我区部分干部和群众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责任意识和参与热情。社会上普遍认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是文旅广体局的事,现实中也存在着“重经济建设、轻文物保护”的思想。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导致一些本应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文化资源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如下鲁塘村灵感庙、花桥、湘连古道的石板路以及保和瑶族乡十寺村的邓允庭烈士故居等。
(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资金欠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是需要投入资金的,没有一定资金的保障,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开发只能是一句空话。如小埠村红军标语墙、上鲁塘村何氏宗祠,因缺乏资金保护破损相当严重,急需保护。随着岁月的流逝和现代化生活方式对传统文化的冲击,很多历史文化资源有可能消失。龙广洞苏区开发也因为缺乏资金而难以打造成精品。多年来,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主要靠政府投入这单一的投资方式,长期以往,难以为继。由于财政投入经费与实际支出差距较大,募集社会资金又渠道不畅,造成保护修缮经费“杯水车薪”的局面。每年中、省、市用于文物保护利用的资金捉襟见肘。如:义帝陵每年的城区公共设施维护补助资金10万元,已经不能维持正常工作运转。
(三)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效果不佳。北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对打造文旅产业融合示范区、大力传承红色基因、打造北湖文化品牌做了规划部署,但是对北湖区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目前为止尚未制定详细完整的保护规划。在历史文化资源的整合开发与利用方面缺乏有组织、有计划、有系统的深入指导,缺乏对历史文化资源内涵的挖掘和品牌的提炼,全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效果不明显。
(四)专门保护机构及专业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匮乏。2019年机构改革中撤销了区文物管理所,北湖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外可使用区文物局名称,但无文物专业管理机构;2020年12月,区委设立区文物保护中心机构,至今仍是一个无人员、无办公地场所、无工作经费的“三无”机构。基层文物工作队伍专业人才匮乏,出现文物专业人才断层现象。薪资待遇低,一些文博人才不愿到基层部门工作,现有工作人员又都不是文物相关专业的人员,接受专业培训锻炼少,造成基层文物保护专业人才青黄不接。
三、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工作建议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文化认同。文化的、精神的东西要依附于物质的形态。那些老房子、老宅子、老院子、老园子,都是蕴含了历史故事、承载了乡愁记忆,都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一旦失去,不可再得。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在社会上形成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共识,增进文化认同。一是广泛宣传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和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多渠道收集、发现历史文化资源。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宣传长廊,将历史文化宣传列入全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内容,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让历史文化家喻户晓。二是广泛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向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提高市民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文物保护活动中。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的监督和管理。三是广泛开展乡土历史文化教育。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北湖本土历史文化课堂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学生参观炎帝陵、邓华故居等历史文化旅游景点形式,让广大师生更多的了解郴州市和北湖区的历史文化、人文精神的内涵,提高广大青少年对历史文化保护的参与意识,从而增强他们建设美丽北湖的使命感和自豪感。
(二)发挥“双导”作用,拓宽资金投入。坚持政府主导抓文化事业,引导社会抓文化产业这条主线,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投入,要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管理业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同步做到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有所增长。同时要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在政策、措施上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捐赠,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经费投入机制。区级文保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应投入相应的专项文物保护经费,不可移动文物维护保养经费纳入资金保障体系。
(三)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开发利用。一是根据我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实际情况,建立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统一规划安排,建立由区文旅广体局牵头,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等单位组成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工作。二是整合历史文化资源,促进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立足北湖红色和绿色旅游资源,深入挖掘“红色+绿色+古色+民族特色”文旅资源。以邓华故居为核心,龙广洞、十八烈士墓等分散红色旅游资源为拓展区,仰天湖大草原、小埠、万华岩、四清湖等绿色资源区域为联动区,推出红色经典游、绿色生态游、古色探秘游、暖色康养游、体育休闲游、徐霞客自驾游等精品线路,全力打造传承红色基因,推进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依托空港区域优势,沿西河串联小埠、塔水、三合、吴山、招旅“五朵金花”,打造集体育运动、精品民宿、民俗文化、康养健身、农业产业为一体的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带,助推乡村振兴。三是打造“历史文化+”项目,加大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可将铜坑湖刘氏古民居群(不可移动文物)引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美术—湘南民居木雕”、“传统手工技艺—鲁塘砂罐烧造技艺”、“民间曲艺—郴阳花灯小调”、“民间文学—龙女与柳毅的传说”等,把铜坑湖刘氏古民居群建设成为集非遗文化传承、传统文化学习和体验、地方特色图书馆于一体的文化传承和展示基地。
(四)健全管理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三定方案,配齐区文物保护中心机构人员。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吸收真正热心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和文化素质较高的人才。采取进修、短训等方式,对现有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以满足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的需要。建立人才交流渠道,拓宽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发达地区之间的交流渠道,建立人才激励机制,为文化专业人才拓展上升渠道。
来源:北湖区人大
作者:李艾林 凌永根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