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至22日,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张慧带队赴怀化市及中方县、洪江市,就制定《湖南省社会救助条例》开展议案办理和立法调研。
今年1月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肖莉杏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制定《湖南省社会救助条例》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将该议案交由省人大社会委审议。省人大社会委和省民政厅就议案办理进行了多次研究,这次调研就是为了更好地审议该议案。
调研组围绕制定社会救助条例的必要性,应重点解决的问题等内容,分别在怀化市、中方县、洪江市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县两级人大及民政、人社、住建、教育、医保、应急、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调研组还考察了中方县救助站、社会工作站、福利院、敬老院和洪江市茶溪村爱心超市、桑逸医养中心、晨曦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壹心社工站等地,与机构工作人员和社会救助对象亲切交流,了解实际情况,并与肖莉杏代表进一步沟通交流。大家一致认为,社会救助是民生保障的兜底性制度,制定社会救助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内在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效措施,是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的有力抓手,制定条例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省民政厅副厅长陈慈英,省人大社会委社会监督处、办公室,省民政厅社会救助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来源:社会委
作者:程素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