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省人大社会委召开第十三次全体会议。
7月16日,省人大社会委召开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若干规定(草案)》,建议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主任委员祁圣芳主持会议。
社会委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发展慈善事业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制定实施慈善法若干规定十分必要。省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若干规定草案,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符合“小快灵”立法要求,符合我省实际,基本可行。审议中,组成人员还对草案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制定实施慈善法若干规定是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提请审议项目。为做好这项立法工作,省人大社会委认真做好联系、参与起草、调研论证等工作。去年8月,受全国人大委托,社会委组织实施慈善法执法检查,初步梳理了慈善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与省民政厅商议制定我省实施性法规的基本思路;今年1月,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组织起草工作专班,社会委派人参与起草、调研论证等工作;6月至7月,先后赴岳阳市、湘潭市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听取意见和建议;召开省直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慈善组织负责人、法律专家座谈会,征求对若干规定草案的意见;书面征求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各市州人大社会委的意见。
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杨薇作议案说明,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卞鹰、张慧,委员李志超、徐文龙、蒋秋桃参加会议。
来源:社会委
作者:程素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