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下午,省人大财经委召开座谈会。
6月18日下午,省人大财经委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衡阳代表团雷震宇等13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议案”。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姚茂椿主持会议,省发改委党组成员、省优化办主任陈永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有关处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领衔提出议案的雷震宇代表详细介绍了提出议案的背景、目的和相关建议的主要理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结合各自职能汇报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的政策措施。我省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采取措施解决了许多存在的问题,不断建设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市场环境、政务服务水平,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会议强调,人大代表提出议案,是依法履行职责、行使代表权力的重要途径和基本形式,办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意义十分重大。会议认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通过法制化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在动力,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鉴于省人民政府已将《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列为《湖南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规章项目,并经省委审定,大家一致认为,在规章出台施行一段时间后,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协调,待条件成熟时,适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制定《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议案,省人大财经委将按照程序和职责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来源:财经委
作者:刘燕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