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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农率队赴常德市开展水利工程条例立法调研

来源:法制委 作者:丁必权 编辑:黄飞飞 2021-06-11 21: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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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农率队赴常德市开展《湖南省水利工程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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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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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农讲话。

6月9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农率队赴常德市开展《湖南省水利工程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桃源县黄石水库、汉寿县蒋家嘴泵站、岩马灌区,以及小农田水利设施、机埠等,了解大中型水利工程、小农水等的运营情况、管理情况,并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征求人大、政府及其水利、司法、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以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等各方面对《湖南省水利工程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

周农指出,我省是农业大省,是水资源大省,水利工程数量居全国前列,制定水利工程条例,把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和利用纳入法治轨道,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很有必要。常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不断加大水利工程投入、队伍建设、落实防洪防汛安全责任制、安全饮水工程管理、部门协同等工作力度,大型水利工程管理日趋完善,水利工程设施运行良好,水利工程监管扎实,水利工程运行与监督管理成效明显,应充分肯定。他要求常德市委市政府要进一步重视水利建设,加强人、财、物、机构的保障,创造更多更好经验;要进一步重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灌区的保护利用、老百姓关注的小型水利设施的建设、保护;要率先探索水利工程管理、保护和利用市场化新路。

周农强调,我省水利工程监管工作还存在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管控力度不够、依法管水依据不足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提高立法质量,找准实际工作的真问题,有针对性搞好制度设计,真正解决问题,确保制度设计行得通、真管用,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周农指出,法工委要认真梳理吸收此次立法调研座谈会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条例草案的调整范围,明晰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职责,认真研究是否增加对小型水利建设、农村水资源利用等的规定,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使法规符合我省实际,真正务实管用。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曾东楼,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省水利厅一级巡视员李金等参加调研。

来源:法制委

作者:丁必权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