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常德市武陵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听取了武陵区人大法制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现场。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法定职权,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手段。常德市武陵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党中央有关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一是坚持同步审查。实行法制委和相关专委同步审查机制。区人大常委会各专委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同步审查,大大提高了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落实有件必备。加强与报备单位沟通联系,定期查看信息公开平台,按要求督促报备单位依法、及时报备。每年年底通知各报备单位进行年度自查,查找是否存在规范性文件应报未报的情况,有力推动“有件必备”更好落到实处。三是增强公民依法参与。适当选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武陵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等,通过召开座谈会增强公众依法参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同时,适时公开审查过程和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据了解,2020以来武陵人民政府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8件。从审查情况看,过去的一年多,武陵区人民政府通过制定、修改相关规范性文件,在法治轨道上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和重要贡献。规范性文件总体符合实际需要,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就下一步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研究,加大培训交流力度,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能力,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常德市武陵区人大常委会
作者:兰靖阳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