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县政府动了真格,办了实事,能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十大需要解决的问题一一回应,还是不容易的”,这是澧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县政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后的一致意见,他们对县政府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表示很满意。近来年,为改变审议意见走形式、敷衍应付的现象,澧县人大在审议意见办理过程中把握“深”“真”“实”“严”四个关键字,切切实实让审议意见落地开花。
把握会前调研“深”字。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文元多次强调,“会前调研是确保审议质量的基础,必须多层次、多角度对有关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坚持眼睛向下看、身子往下沉、步子往下迈。”澧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时,分成8个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全县19个镇街、32家矿山企业,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调研了县政府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的情况。每个执法检查组根据自己了解的真实情况,撰写了调研材料,并在主任会议上汇报。主任会议在综合各组汇报的内容后,归纳总结出河道采砂情况、矿山生态修复情况等6个方面的调研课题,分别交给6个调研组有针对性的开展了第二次调研。通过既“听”又“看”,既了解整体,又解剖典型,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了解了县政府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的真实情况,掌握了翔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把握审议发言“真”字。发言讨论是形成审议意见的关键。为提升审议发言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前,需提前阅读审议议题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报告,并结合自己调研的情况,拟好发言材料,做好发言准备。在澧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了澧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情况后,执法检查组就县政府落实“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中心发言,随后,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小区停车位矛盾突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不畅、房地产开发建设规划执行不到位等8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补充发言。在发言的过程中,组成人员指出问题不遮掩,提出建议针对性强,体现了组成人员的智慧,增强了审议的民主性和科学性,避免了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
把握审议意见“实”字。审议意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上发言的综合,是对专项工作报告的总体评价和对被监督单位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为切实提高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在审议意见归纳、整理、提出的过程中,我们注重抓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将“一府两院”应当办、必须办、经过努力可以办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到了条、款,切实提高了审议的可操作性,避免了大话、套话、空话。比如,澧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后,交由县政府办理的审议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等意见,并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不通畅的问题、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农村赈酒潜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等十大问题,作为审议意见附件一起转交给了县政府,要求县政府在六个月后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中一一回应。
把握意见督办“严”字。审议意见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就在督促落实。澧县人大将督办工作贯穿审议意见办理全过程,促进审议意见议之有效、效之有果。一是规范交办。我们以人大常委会文件的形式明确规定了“由谁督办”“谁来承办”“办理期限”“如何回复”,要求“一府两院”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再交相关部门落实。二是严格督办。为防止“一转了之”和“决而未了”的现象发生,澧县人大常委会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对口联系委室负责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和督办,定期向主任会议报告督办情况。主任会议视情况采取听汇报、看现场、专题调查等形式开展跟踪督查,提出建议,督促落实。三是敢于“再审”。在常委会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审议时,组成人员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投票表决。对审议意见落实不满意票数超过半数的,常委会还要组织“二次审议”,对“二次审议”不满意的,将启动专题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方式,以维护审议意见的严肃性,真正让审议意见成为人大监督的利器和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有效载体。
来源:澧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郭芳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