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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营商环境】部分高速限速过低、部分地段限速变化大,货运司机反映管理服务不规范且缺乏人性化……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将采取什么措施?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 编辑:黄飞飞 2021-06-03 10: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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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邓军民.jpg

邓军民委员提问

我是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邓军民,我向省交通厅赵平厅长,省公安厅周赛保常务副厅长提问。

现在群众反映,高速公路管理和服务问题比较突出,一是限速问题。在明显可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部分高速限速过低,部分地段限速变化大,要求正常行驶的车辆“断崖式”降速,增加违章可能的同时因急刹车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二是货运司机反映管理服务不规范且缺乏人性化,比如2019年的衡阳境内“天价”救援事件严重影响了湖南营商环境形象,再比如车载卫星系统提示货物运输车辆该进入服务区休息了,但有时服务区车多进不去,或者进去了也没有地方停车休息,被管理人员赶往下一个服务区,还没到下一个服务区就超时了,超时了就要被罚;三是原来高速公路设置的临时停车港湾现在多数已关闭,出现紧急情况只能停靠应急车道处理,面临罚款和扣分处理,同时也带来很大安全隐患;四是高速公路全程都是测速摄像头,但有的时候交警部门将所有车辆拦停到服务区,对超速的车辆进行现场处罚。

请问省交通运输厅赵平厅长、省公安厅周赛保副厅长,作为设计建设、路政管理服务部门的交通运输厅和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公安厅,对这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将采取什么有效措施来解决?什么时候能解决?

6. 赵  平.jpg

赵平厅长回答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大家好!我是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赵平。

首先,感谢军民委员的询问,也借此机会特别感谢省人大常委会各位委员对交通运输事业的一直以来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也正是由于这种重视和关心,有力推动了我省交通事业的发展。刚才军民委员提了几个问题,涉及到交通也涉及公安交警管理问题。关于限速的问题。高速公路限速问题首先是一个技术问题。限速是怎么来的?是交警部门根据高速公路的设计行车速度来决定的。而高速公路的设计行车速度的确定,它是相关部门,如发改委、交通部门对这个项目立项研究的时候,根据地形、地貌交通等多种因素来确定的技术标准。根据国家的技术标准一般分80、100、120km/小时,这个设计行车速度一旦确定之后,公路的各项技术指标就随之都确定了,特别是一些涉及到安全方面的关键指标,弯道半径、路面的超高等随之确定。车辆在设计行车速度内来行驶,公路提供的行车安全是有保障的。交警部门确定的限速,目的是为了确保行驶的安全,确保行车的安全,遏止事故发生,这是第一。

第二,确实也存在体验的问题。有的高速公路,特别是在刚刚开通的时候,交通量比较小,路况也比较好,限速又是80,群众的体验不好,特别是如果这个过程中超一点速,交警又罚款那就会有更大的意见。根据这样的情况,前些年我们也和交警部门一起做了一些工作。对那些设计行车速度是80公里的,开通后本身交通量又比较小的,关于技术指标符合要求,把它提到了100公里。当然这个只是对小车,对大车还是不行。我们也是积极地在想办法来解决这些问题,当然这首先还是要确保行车安全。同时刚才军民委员提到很重要的就是“断崖式”的降速,这是很不应该的,前一段我们在清理,还有三处,在6月份之前彻底把这三处解决好,最多不能超过20,因要过桥梁、要过隧道,为了保障安全。是要求要降一些速,这是刚才讲到的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高速公路救援服务的问题。这个问题确实存在,特别是前些年在我省发生了天价施救,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事情发生之后我们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了半年的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这项工作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主要两项措施:一是将出台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与规范的地方标准。这个已经制定了,现在正在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准备近期发布。

第三,这里面主要有两点:一是救援作业单位作业的时候、救援的时候,首先得主动出示收费标准和清单。二是超过一定标准费用的时候,需要地方路政执法人员签认。施救单位、被施救当事人以及路政管理的人员三方要签字确认。二是采取信息化措施。已经升级了全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监管平台。施救人员可以通过平台使用一键救援的求救服务,让施救过程、收费全透明。同时还能准确定位、信息共享、在线付费、在线评价级反馈投诉等功能。我们有信心,也有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好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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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赛保副厅长回答

谢谢邓委员的提问,四个问题都涉及到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职责,特别是高速公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公安厅直接负责的,全省高速公路是厅高警局直接监管。

高速公路每天220万车辆,其中客、危、货车辆,平均每天有11万,监管的责任异常繁重。为了认真落实好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总要求,公安交警部门为了严防道路的死亡事故,特别是三人以上的死人事故,对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始终秉承严格执法,特别是对客运车辆、危险品车辆和大货车,因为一旦这些东西发生事故就会造成群死群伤,重大甚至特重大事故。严格执法方面交警力度一直非常大,当然这中间给我们施乘人员带来了一些不便,这是客观存在的,也包括刚才邓委员讲的四个方面的问题也都存在。

一是限速的问题。限速造成“断崖式”障碍问题,由120公里一下变成80公里带来不安全,我们已改进由交点测速变成区段的测速,这个问题基本解决了,下一步一是进一步规范测速执行,二是进一步加强提示告知,三是进一步改进测速管理。

二是高速部分关闭停车港湾。这也是交警执法过程中间发现停车港湾附近交通事故多发、高发区段。测评了近三年,凡是港湾周边交通事故发生数占整个高速公路事故总数的41.7%。针对这样一个情况,公安交警部门在全面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共同协商,然后采取措施。目前全省封闭停车港湾364个,占全省高速公路港湾总数的7.7%。为什么要封闭?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港湾及港湾附近的路段交通事故多发、频发;二是港湾处于桥梁隧道的出入口、服务区和互通匝道的处口;容易引起交通冲突;三是港湾处于急转弯或陡坡路段,视线不限或受阻,易进出导致车辆停放不易,这些情况才封闭。封闭以后实践证明效果也是很好的。对比了近两年的数据,采取封闭部分港湾措施以后,我省高速公路发生的港湾及港湾附近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总量下降了24%,效果非常明显。当然封闭以后对驾驶人员带来了不方便,下一步跟交通营运部门进一步进行论证,进一步改进。主要的措施:一是要进一步规范港湾隐患排查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港湾交通安全设施,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让驾驶人员知道,对于紧急停车的需求,在高速公路上遇到紧急情况时,只需按照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并开起灯光可以在应急车道紧急停车。虽然没有港湾但是有紧急情况只要放置了安全设施亮了灯是可以停的,交警不会处罚。

三是邓委员提出的到处都是高速的摄像头,为什么还要把车辆拦到服务区检查?实际上摄像头全省整个高速公路的因此摄像头只有175处,每一个高速公路的交警大队有一个移动测速车。过去几年由于当时信息化的程度还达不到的精准管理条件下,我们把车辆拦到服务区接受检查,主要是针对客运车辆、危货车辆、货运车辆,主要想把这三种车辆拦到服务区,进行现场执法。湖南过境车辆特别多,如果不进行路面执法容易导致重大交通事故,过去没有好的办法。

从去年开始及时消除行车隐患尤其是“三超一疲劳”严重违法行为,不是所有的车辆都拦截,现在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和危化品车辆都装了GPS,发现超速以后有针对性通过路面的警示牌提前两公里告知,让驾驶人主动到停车区接受现场处罚,现在不存在所有的车辆都拦进去。拦车进服务区不是为了处罚,而是让驾驶人员消除违法行为,严重交通规章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改进服务区执法模式;二十进一步强化“打防结合”执法理念;三是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行为方式。

来源:湖南人大网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