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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营商环境】工程建设招投标存在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等现象。省住建厅将采取哪些措施规范招投标行为?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 编辑:黄飞飞 2021-06-03 10: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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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刘艳开提问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市场主体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意见很大,表面上看公平公正、程序规范,但实际上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等现象屡禁不止,并且越来越隐蔽,请问省住建厅舒行钢副厅长,住建部门在监管上应负哪些责任?下一步对规范招投标行为将采取哪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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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副厅长舒行钢回答

非常感谢艳开代表的提问。关于在工程招投标领域的职责,我们主要是三个方面:

第一是住关制度体系的建设,包括招投标具体管理办法、相应的评标办法、事后通过标后稽查制度等方面的体系;

第二是相关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共分为服务、交易、监管三块。服务这块主要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和监管平台主要由我们主责建立,其中也包括我们交易的各个环节,从招标文件的备案管理到评标活动实施、到中标争议处理及结果确认。平台建设含标后稽查、诚信考评、对中间代理商的评定等一系列信息化平台的建设;

第三是关于招投标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这里包括几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一是对现在已经下放到市州的招标文件的核查备案,二是对接受投诉举报以后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及采取相关惩戒措施,三是对市州及县市区标后稽查工作的指导以及我们直接管理项目的标后稽查,四是对招投标专家的管理,包括对他的正当活动的关注、不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禁业处理等等。

总而言之,主要职责包括三大块:制度建设、平台建设和事中事后的监管。刚才代表提出的关于我省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确实存在。这些年,我们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大力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

去年以来,我们在省委和省纪委的统一部署下,强力推进工程招投标领域的专项整治,打击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较优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总体来看,我们在这几个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一是制度建设方面。我们在全国首先完善了“1+X”的环境,二是电子化监管平台在全国比较领先。在施工领域和监理领域已经百分之百实现电子化交易和百分之百电子化监管。异地评标开始破题试点,已经有10%的项目开始异地评标,三是专项整治效果非常显著。去年一共查处了136个项目,对368个企业和238个个人给予了相应行政处罚,处罚总金额约9700万,对违规活动的专家进行了通报处理或是给出了禁一年以上的行政处罚,对相关涉事企业和个人采取了记录黑名单失信行为的方式,起到了非常大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对于招投标市场的整治,尽管去年采取了一系列的强有力行动,总体来看有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大概有三个方面。一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举证和查处有难度。现在信息化手段越来越先进,我们需要不断地适应新情况、强化新举措,二是目前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招标投标领域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也是串标围标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三是异地评标受场地和通讯能力的限制,推广成效不太理想。

下一步,立足我厅的职能,围绕我们目前依然存在的三大问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招投标活动的重要指示要求,持续做好四方面的事情。一是不断丰富和完善制度体系,特别是对制度体系里关于评标的一些办法、一些重要参数的设定进行动态调整,因为很难用一个固定的办法一劳永逸地管住所有类别的招标活动。二是加大联合查处的手段创新和工作力度,包括大数据分析和公检法联动等,力争打掉一批围标串标团伙,打掉一些不法代理中介,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方面加大对招标文件的备案力度,杜绝领导干部打招呼,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另一方面是中标信息全公开,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四是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一方面是推进异地评标平台使用常态化;另一方面是推广“人脸识别”系统使用,以对履约过程中投标的关键人员是否全部到位来确定是否有挂靠或者不法的转包分包行为,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查处能力。

工程招投标市场监管确实是一个国际性难题,但是我认为,事虽难,不为不成;道虽远,不行不至。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住建厅党组将更加积极作为,工程招投标领域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越做越好,请各位人大代表进一步关注、监督,并提出真知灼见。

来源:湖南人大网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