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
会议邀请了省发改委、水利厅、农业厅、自然资源厅以及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等实务界和理论界的七位专家,对条例草案有关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论证。
1月8日上午,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助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会议邀请了省发改委、水利厅、农业厅、自然资源厅以及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等实务界和理论界的七位专家,对条例草案有关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论证。
论证会上,法工委对条例草案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各位专家各抒己见,在适用范围的界定、省级层面统筹协调机制的建构、综合执法与联合执法开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规划与管控设置的体系化、禁止芦苇、欧美黑杨种植的合理限度、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的具体措施、断面水质考核的范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设立以及绿色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现场发言氛围热烈,讨论深入。
吴秋菊表示,此次专家论证会就条例草案下一步的修改和完善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法工委将根据长江保护法,结合湖南实际,充分研究采纳专家们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继续深入调研,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加强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守护好“一湖碧水”和推动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曾东楼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王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秋菊参加会议。
来源:法制委
作者:游慧艳 摄影:周洁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