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注重”工作法 促进人大代表高质量履职 《宪法》规定,人大代表(以下简称“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笔者认为,要注重从三个方面下功夫,最大限度调动广大代表行权履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代表高质量履职,才能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盼和信任。
一、注重夯实阵地,让代表履职更为畅通。建好阵地是代表履职的基础。要按照“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组织、有制度、有计划、有活动记录、有总结、有档案”等原则和要求,切实加强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强化代表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 。要依托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引导代表深入联系选民,主动与群众打交道、拉家常,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反映渠道,千方百计帮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营造人更熟、心更近、情更浓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明确重点, 让代表履职更有方向。注重根据代表不同职务、层级、领域“三不同”,重点对任务、培训、考核、载体、激励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引导代表更好地围绕发展大局、紧贴人民群众履。动员和组织各级代表,瞄准本地区本辖区的重点工作目标,弘扬实干精神、立足本职岗位、主动担当作为,努力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当标杆、做表率。引导代表牢固树立 “代表是人民的勤务员”的理念,自觉同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深入基层,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做到“多走一步”“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努力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问题的解决,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严格代表履职考核,完善履职档案,建立激励机制,注重挖掘和推介一批先进典型,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代表以先进典型为镜,自我加压、创新争优,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丰富活动, 让代表履职更有活力。注重加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服务和保障,指导代表小组精心开展“集中视察、部门评议、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专项活动,有效促进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扩大代表履职参与范围,丰富代表履职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专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有效保障代表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落实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依法提高经费标准,及时发放无固定收入代表补助,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来源:桃江人大
作者:周良 詹伟明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