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大的要求,近期,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在分管领导平的带领下,对区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事审判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 2017年区法院各类民商事案件旧存1997件,新收4944件,审结 5116 件,结案率73.71%;2018年各类民商事案件旧存1825件,新收5389件,审结 6728 件,结案率93.26%;2019年各类民商事案件旧存486件,新收7502件,审结 7793件,结案率97.56%;2020年1月至5月疫情防控期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487件,审结1539件,结案率61.8%。2019年民商事案件新收数较2017年同比上升51.75%,较2018年同比上升39.20 %。2019年员额法官年均结案数达350件,在全省125个基层法院排名第六名。民商事案件受理数及审结数连续三年在全省法院排前12位。目前,民事案件审限内结案100%,简易程序适用率85%以上,平均审理周期不足40天,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清零,案件久拖不决的现象已经杜绝。主要工作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着力服务发展大局。强化司法职能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高效处理湖南铋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等涉企纠纷案件,让“僵尸企业”及时出局。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对涉非吸楼盘的协调处理。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对涉非吸楼盘的协调处理。妥善处理了汇龙置业、美美世界、富强房地产等商品房销售引发的涉众型案件。妥善处理了涉三湘菌业扶贫领域系列民事案件,营造精准脱贫法治环境。 二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贯彻落实同命同价的原则,统一城乡赔偿标准,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628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26 件,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审理农民工讨薪案件516 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近千万元。妥善处理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及相邻权纠纷案件1352件,其中审结离婚案件1056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在离婚案件中依法发出人身保护令5件,通过此类案件审理弘扬家和、孝老、爱亲、睦邻的传统美德,促进了和谐北湖建设。妥善审理九旬母亲状告三子女支付赡养费案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三是有效推进机制改革。充分释放司法责任制改革活力,优化审判结构,根据案件数量、案件类型等设立交通事故、金融、家事、诉前调解等4个民事审判团队,积极建立了以审判业务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新型审判团队,成立了交通事故、金融、家事、诉前调解四个审判团队。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扎实推进繁简分流和案件速裁,设立刑事“轻刑快办”审判团队、民商事速裁团队以及速执团队等3个速裁团队。入额院领导、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全部编入审判团队,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一步提升了工作质效,头雁效应充分体现。实行团队长负责制,扩大团队长对团队人员年终绩效考核评价分数占比,提升团队活力和战斗力。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把繁简分流贯穿于民事审判各环节。2019年以来,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占85%。
二、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办案质效不够。区法院法官队伍存在年龄断层,人才流失严重,该院处于中心城区,矛盾多发,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是案件数量大增等等因素都导致原本审判力量不足的状况更为严重。人均办案数量多意味着很多案件没有时间去仔细研究如何判决才能更好地达到法律效果的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 2、矛盾化解机制有待完善。我市有多个专业调解机构,包括交通事故、医患矛盾、土地纠纷、校园伤害等,一些类似案件可以通过诉前调解来化解,但由于机构之间、机构与法院之间相互缺少沟通和交流,所以未能取得最佳的合作效果。 3、部分法官素质能力有待提高。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生活的丰富和网络的普及,各种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涌现,部分法官的司法观念、业务能力、工作方式不能很好适应新时期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如有的法官不重视或不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发挥有限,多数仅在开庭时或开庭后才介入案件,加上专业知识缺乏,存在“陪而不审”现象。 4、法律文书送达的问题较多。据了解,村社基层组织协助送达工作不到位,邮政诉讼专递的操作不规范,有的原告提供的被告送达地址因职业变化、拆迁、搬迁等原因导致地址无效;有的案件找到住址后,因安保设施导致进不了单元的门;有的故意闭门不出,装聋作哑,甚至矢口否认自己就是受送达人;部分受送达人及其成年家属不愿领取法律文书,拒不签收,故意拖延诉讼进程,企图以此来逃避法律责任。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民事审判工作水平。要全面加强法官队伍的组织管理、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职业保障等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民事法官队伍。切实增强法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适时组织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分析研讨会,开展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提高民事审判法官证据认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庭审驾驭、依法调解和民事法律理论的能力。加强对法官助理及其他辅助人员的业务培训,搞好传帮带。进一步强化司法廉政建设,完善动态考核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对违反廉洁纪律的法官实行零容忍。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要坚持向内挖潜,针对各个法庭案件数量、类型、难易程度通盘考量,合理配备司法辅助人员,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切实提高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司法办案质量效率。要适应新时代民事审判工作的新要求,健全完善审判质量保障机制,正确处理提高效率与保证公正的关系,既要程序公正,也要实体公正,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审判程序的完整性,提高审判机关的社会公信力。不断加强对案件质量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及案件审理的动态管理机制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案件评查制度,加强对主审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规范审判活动。高度重视对民事审判新情况新问题的研判,大力开展对可能影响民事审判工作有关情况的调研,建立相应预警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开展民事审判活动,除了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外,还要通过案件审理让社会公众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接受法律教育。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长效机制,经常性组织群众旁听典型案件的庭审,扩大民事审判的社会影响力。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一些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做好释案释法说理工作,坚持正面引导,积极争取理解支持,提高裁判的社会公信力。社会各界要关心支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来源: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
作者:谢开初 张亚琴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