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对全区2017年以来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期间调研组先后走访了区政法委、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分局及信访局,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形成以下报告。
一、全区涉法涉诉整体情况 据统计,2017年至今,区委政法委共接待涉法涉诉信访群众870余人次,交办转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30余件(包括涉恶涉恶案件线索543件),司法救助59人次共计141.2万元,成功妥善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580余件。检察院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00余件,1200余人次,办理信访案件221件,其中涉法涉诉信访154件,包含控告类信访事项42件,申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72件,申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件,刑事申诉案件14件(其中提请市院抗诉1件1人,法院再审后改判1件1人),国家赔偿案件4件,返还被追缴款项4万元,司法救助案件21件,发放救助金36.9万元。法院共接待群众来访643人次,其中涉案访22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423人次,处理来信103件,收到上级各部门交办案件53件。公安分局共办理信访事项592件,其中公安部交办信访事项43件,省公安厅交办信访事项75件,市局交办信访事项106件。
二、主要做法 1、以建章立制为基础,不断强化办理力量。一是建立考核机制。区委政法委将执法监督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所占分值为2分并作为全区综合绩效评估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建立部门之间的协同沟通机制。区委政法委充分发挥了指导、督促政法机关履行职能的作用,同时加强了扫黑办、禁毒办、综治督导室、维稳指导室、执法监督室、反邪教协调室等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确保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在区一级得到妥善处置。三是完善两院的办信机制。区法院以搬家为契机新建了信访大厅,完善了涉诉信访接待大厅,设置院长接待区、信访接待区、远程视频接访区、信访调解工作区域,安排专职信访工作人员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判后答疑,申诉或申请再审,并进行分流,妥善处置集体访、缠访、闹访等重点信访。区检察院组建“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办信模式,充分利用网上信访信息2.0系统办理来信来访,做到“日清日结,随办随回复”。 2、以加强监督为推力,不断提升办理质效。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区法院建立了信访案件办理责任查究工作机制,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上访人员失控、倒流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年终考评的时候作为奖惩考核依据。二是启动检察法律监督。如下湄桥居民曹某带领其智障的未成年女儿到区人大反映,其女被欧阳某某猥亵后公安机关没有依法追究欧阳某某的刑事责任的信访件,区人大将该控告件交办检察院,该院立即对该案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最终欧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依法逮捕。三是强化案件交办、督办。区人大信访办、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重点加强了对群众反映强烈、领导交办、上级转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督办转办,对办理情况及时跟踪、审查。 3、以领导包案为重点,不断化解积案难案。区委政法委坚持主要领导带头包案化解信访积案,积极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治理活动,区财政每年拿出40万元预算对“因案致贫”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涉法涉诉救助(司法救助),近年来共为困难信访群众申报发放司法救助金163.5万元。区检察院对每一起信访积案、难案均明确一名院领导专抓,一个部门专管,其他部门协助的工作格局,办结化解了多起信访积案难案。如桥里冲有色金属矿股东何某某等4人请求退还多追缴的500万元信访案中,区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欧阳光军为组长的信访积案包干化解领导小组,通过闭门阅卷、专项补充调查,查明了何某某等人利用非法手段获取采矿许可证延续手续进而大规模非法开采钨矿的事实,在办案人员多次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和法制教育后,何某某等人主动承诺放弃国家赔偿请求,息诉罢访。 4、以依法办理为中心,坚决打击利用上访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全区政法机关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依法处理、逐案消化的原则,按照“正确的维持,缠访缠诉的予以依法打击处理”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法律、法规和政策界限,严格落实依法维护上访者权益,同时对利用上访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近几年,我区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对唐某某、陈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均做出了有罪判决。 二、全区涉法涉诉信访的主要特征 1、刑事类案件中涉众型经济类、侵财类案件引发的信访问题凸显。据北湖公安分局信访事项数据分析,2017年-2019年,该局办理的592件信访事项,反映刑事案件的368件,占比62.16%。其中涉众类经济犯罪49件,占比13.32%;侵财类101件,占比27.45%。 2、法院信访案件总量随着收案数的增长而增长。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北湖法院的案件数近几年来一直高速增长,从2015年的6700件到2019年的16700件。虽然案访比下降了,但上访总量上升。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如企业改制、拆迁安置等问题,许多过去通过行政手段解决的问题涌向法院,并引发多起信访案件乃至群体性信访。 3、涉及执行案件的信访件最多。从2018年到2019年市人大信访办登记的涉及区法院的信访案件来看,两年共登记信访案件40件,其中涉执信访20件,占信访总量的50%。执行难也是上访人不断上访的一个主要因素。在区法院的信访案件中,2017年以来涉执信访共120件,占涉诉信访总量54%。当事人通过诉讼最终还是希望在胜诉后能够兑现胜诉后的权益,但执行案件最终能否执行到位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很多被执行人根本就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部分当事人不理解并因此信访,且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期望值过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其成因分析 1、专业力量不足,思想认识不够。政法机关大都明确了信访案件办理的具体部门,但是人员力量较为薄弱,还要兼顾其他工作。有的部门或领导重稳控,轻化解,在发生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往往只让街道、社区采取“人盯人”的方式进行稳控,缺乏实质性的化解措施。个别领导或政法干警认为涉法涉诉信访只是信访部门的事,没有认识到问题最终要靠引发信访问题的责任单位和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办案水平和能力,才能从源头减少信访案件。 2、信访人法律意识淡薄。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认为有事就要找政府,凡事都应由政府包揽,将正常信访诉求与涉法涉诉诉求交织在一起,甚至尚未进入法律程序就开始上访,也不肯听从教育疏导,类似情况以涉众型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居多。有的当事人承担诉讼风险的能力较低,虽然选择法院诉讼解决纠纷但对法律却没有敬畏之心,不能不愿承担败诉的诉讼风险。有些当事人缺乏证据意识,认为起诉后调查取证是法院的职责和义务,证据不足败诉后,就认为法院不公而上访。有的当事人缺乏诉讼风险意识,执行案件有些是因客观原因无法执行到位,当事人却把责任归咎于法院。 3、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情况依然存在。存在大量“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信访群众,他们错误认为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同时信访渠道相对来说见效快、成本低,而法定途径往往需要大量时间来收集证据进行侦破,要付出大量的人力、财力、时间,即便是成功拿到法院判决书还存在执行难的问题。监督机制的多元化也造成部分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判在心里上并不认同其终局效力,通过各种渠道上访、缠访甚至闹访,力图通过上访推翻已生效的终审裁判,滥用司法救济途径及信访程序长期缠访。 4、对缠访闹访行为的迁就妥协导致涉诉信访案件久拖不决。一些上访者利用国家对信访工作的重视,认为国家重视信访就是“惧怕”群众上访,靠“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手段尝到了甜头,所以长期以往用信访闹访方式要求有关部门解决个人诉求。部分群众已通过法定途径解决自身诉求,但仍然认为政府强调稳定,试图借此敛财,从而开始长期缠访闹访。比较典型的就是鲁塘的何小保,每到了重大敏感的特防期就会跳出来向当地党委政府以及法院提出各种不合理的要求,声称不满足他的要求就进京上访。
四、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坚决杜绝执法中存在的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等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上访事件。要注重对民警的法律知识培训,特别是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新的执法规定,把民警的一切执法活动都纳入规范化的轨道;注意在案件审核、个案监督、执法检查等活动中,发现执法违法行为,并及时给予纠正,努力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对在信访事项调查过程中发现办案单位存在作为不力,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应指出存在的执法问题或瑕疵,并予以追责处理到位。 二是继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创新普法理念和方式方法,用通俗易懂、深接地气的语言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案件当事人从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办法。对长期进行恶意上访,逢会必访,逢会必闹,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破坏国家机关办公秩序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处理。 三是提升政法单位办案质量。坚持司法为民,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加强司法调解,把调解始终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使案件能够在法律框架内得以解决,切实完善和履行司法监督职责,严格落实执行案件终身负责制,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公平,群众利益得到依法保护。要不断健全案件质量监控体系,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处理信访问题。大力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执行力量,完善了执行手段,让“法律不再打白条”。 四是切实把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新形势下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新格局,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切实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按规范的流程对待每一起信访案件,防止演变成重复访。充分发挥各部门协同配合作用,形成合力,起到“1+1>2”的效果。加强和市委政法委与其他县市区的汇报、沟通,继续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救助金的申报流程,力争将每一笔救助发放到因涉法涉诉问题最迫切需要救助的人手中,杜绝出现无效救助、重复救助的情况。不断推动检察法律监督与人民信访监督工作的有机贯通衔接配合。 五是积极开展诉源治理。一要加强基层治理,解纠纷于基层。对矛盾多发易发的乡镇(街道)、行业领域,推动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主动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实现“大矛盾不出乡镇、小矛盾不出社区”。二要盯住关键领域,解纠纷于萌芽。围绕北湖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作用,由两院协助培育行业调解组织,深入业内依法治理,打造以企业或行业自我预防化解为主、第三方调解为辅、诉讼托底的“诉源治理”模式,促进产业内纠纷源头治理。三要完善诉调对接,解纠纷于诉前。加强两院对调解工作的指导,推动诉讼与非诉讼解决方式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联动工作体系,促进多元化就地化解机制的发展。
来源: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
作者:谢开初 张亚琴
编辑:redcloud